至少现在一身名牌的我,走到哪里都会被莫名其妙恭敬对待,只要我亮出手腕间的名牌手表和腰间挂着的车钥匙,即使是素不相识的人都会让我三分。
别的不说,就说我经常光顾的那家卖包子的早餐店,里面有个叫兰兰的姑娘,她的态度,对我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因为兰兰长得秀气,是我喜欢的类型,每天到早餐店买包子,她总会殷勤地主动迎上来,用娇滴滴的声音问我买哪些吃的?
我想好了,假如有一天,钱曼利用我完了之后,我就找兰兰结婚,实实在在地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
没多久,我成了这家早餐店的常客了,每天除了包子就是烧麦……谁都知道,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兰兰人长得水灵可人,典型的小家碧玉型。虽说论起气场和容貌来,肯定比不上钱曼,但也算是女人之中有点姿色的了。
看兰兰那殷勤的模样,我心里别提有多爽了,那感觉就像是酷暑天喝了一大瓶冰可乐,让人既振奋又满足。
可惜我答应了钱曼,在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在外面找女人,否则这么好的时机,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怎么可能会错过?
这天我照例在外头瞎逛,到了半夜一二点左右时,我才开着车回到了钱曼家。
进门时我特意看了一眼脚边放鞋的小斗柜,看到记忆中那双总是被擦得锃光瓦亮的皮鞋已经不在了,我才稍稍放下心来。
看来李总已经离开了。
我把鞋脱下来,放在斗柜里,换上拖鞋,往屋子里走去。
刚一进屋,我就注意到客厅里亮着灯光,一见那灯光,我顿时心里“咯噔”一声。
“难道钱曼还没睡觉?”
不应该啊,她每天不都是在我回来之前就睡觉了吗?
走到客厅门前,我远远地看到了斜靠在沙发上的钱曼,她拿着手机,也不知道是在看什么。
听到我发出的声响,她抬起头来看我一眼,居然破天荒地对我笑了一下:“陈天,今天怎么这么晚了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