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约定仲裁庭;
第二步:确定仲裁员。
——回避与更换——
请参考民诉中的回避制度。
要么自行回避,要么被申请回避;
至于更换,那就更好理解,要么就是挂了,要么就是生病了,反正肯定是正当理由才进行更换。
——分割线——
【仲裁审理】
其实,到了这一步,我们已经知道,这个根本民事诉讼程序已经可以说,没有太大区别了。
所以,它的审理方式,也是开庭进行审理,或者(书面审理),也就是根据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的材料证据等,书面审理出一个结果。
——第一个:开庭通知——
(和民诉程序一样,会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第二个:开庭审理——
首先,仲裁员宣布开庭;
接着,开始庭审调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证据,鉴定意见或勘验笔录)
最后,是庭审辩论。(先申请人,后被申请人,最后双方相互)
——第三个: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有,撤回仲裁申请的;
有,延期开庭的;
有,缺席裁决的。(请参考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
——第四个:开庭笔记——
这里就没有什么书记员,就是一个记录人员,也是起到固定情况,登记内容。
——分割线——
【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
仲裁和解,也就是自愿协商,自行解决提交的争议事项的行为。(并没有太多的理解)
仲裁调解,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达成协议,调解不成,应该及时做出裁决。
仲裁裁决,其实,和民诉中的裁决一个样。
(因为我国实行的是“或裁或诉”原则,也就是说,仲裁和诉讼是两个相互排斥的争议解决方式,一旦你选择了仲裁,那么对于仲裁做出的判定你必须服从,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得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因为仲裁是“一裁终局”制度。而仲裁的结果,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是选择方式的不同)
——分割线——
【简易程序】
我服了,敢情是把民诉几章的内容,合成一章了。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争议金额不超过500万人民币,适用简易。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不超过100万人民币。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但是肯定有规定可以查看。
当然,金额超标,双方当事人又同意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来解决,就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分割线——
【仲裁时效】
对仲裁时效的适用,其实是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你又赢了!)
计算: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时开始计算,最后6个月内,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或《民法总则》第194条规定的其他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请参考民诉中的诉讼时效......
——完——
(作者:好厉害,我原原本本看完后,才发现,这根本没有重大的什么区别,只是机构性质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