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章:破坏了平衡(扰乱市场秩序罪)(2 / 2)御水寒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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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知情一方不知情,骗了之后拒不归还,构成诈骗。(这里的诈骗,涉及到了合同!)

为什么会涉及到了合同?

因为,合同诈骗,看起来挺保险,都签订了合同,还怕别人跑了吗?

那不一定!恰恰有人就利用此,否则,怎么会出现合同诈骗罪?

骗子挺厉害的,哈哈。(利用信任而产生一次性欺骗交易,达成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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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知道传销这个名词,但是不一定说得出它的具体,那么我们就来了解下具体情况。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

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获得加入资格;

(好!原来是这样)

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

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为报酬......

(30人以上,层级3级以上,对组织、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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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个,非法经营罪】(重点)

凡是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从事非法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

(情节严重,唉,又是情节严重,记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一共有四个非法:

第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烟草就需要)

第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批准文件;

第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资金支付结算;

第四,其他。(严重扰乱)

如何认定?

凡是违反国家规定!

即,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交易场所、出版印刷、国际电信业务、盐业、违禁药品、伪造药品、疫情预防、网吧、彩票、POS机、赌场、黑广播、精神药品)

上面这些,没有相关手续和证明,都是非法经营。(伪造不算,本身就是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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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个,强迫交易罪】

也就是强买强卖!

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

(也包括投标、拍卖、收购公司企业股份、生产经营活动等)

情节恶劣的强迫交易行为,构成本罪。

(只有在经营或者交易的商业活动,以商业营利为生才是)

打个比方:

教师以暴力行为强迫学生以200元购买其价值2元的圆珠笔行为。(只能认定为抢劫,因为他不是长期经营者)

我想说,一只笔,卖200?真是抢劫啊!(以幌子进行交易,物品价格悬殊认定为抢劫罪,那这样,奢侈品也是抢劫了!我感觉,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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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起就是专门指,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

(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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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明天,我将会接受有史以来,最多的罪行章节,三十三个!我去!你还能再多一点吗?我现在就想口区了!)

(答案:为什么小明爸爸说,不应该依孩子下车?其实,这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他们不下车,车也就不会停,也就不会在那个时间,遇到从山上滚落的石头。也就是这几分钟的差别,就让事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小明妈妈思考一下后,觉得自己一家人不应该下车,也就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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