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生产假药,危害别人健康,无视国家权威)
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客观:是假药,有生产、销售假药行为;
主体: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肯定是故意。
(根据《刑法》第141条、第150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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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生产、销售劣药罪】
如何区分上面和这个?
什么是假?什么劣?
打个比方:
市场上的麻辣牛肉干,8块钱一包。
老板说是真的,你信吗?
(肯定是假的啊!8块!?)
但是,如果牛肉干30块一包,怎么说?
我感觉挺正常的,应该是真的!
可是,我买了后,吃了,结果不停的拉肚子,整个人都虚脱了,还进了医院。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之前的那个商家,真的是把我坑到姥姥家了)
(这!就是劣!)
它的重点在于,生产、销售的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根据《刑法》第142条、第150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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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重点是:不符合安全标准!
那么就是根本存在不符合;
足以造成严重的食物中毒现象;
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
打个比方:
某加工烤鸭店,应该要将鸭子处理熟了才能卖。
但是为了节省费用,就适当没有加工全熟了,所以鸭子只是表面看起了熟了。结果,买了回去,吃了。因为没熟,有细菌导致严重中毒。
(这个比喻很拙劣,其实就没有达到标准)
(根据《刑法》第143条、第150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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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这个,就是故意生产有毒、有害了!
第一,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用原料;
(有些为了好看,就加非食用原料)
第二,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用原料;
第三,明知道是,还进行销售。
所以,重点是有毒、有害的非食用原料!
(根据《刑法》第144条、第150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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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这个,请对照上面的第4个。
这里是我们生活中的各类产品。
比如,电器。
不符合安全标准,结果却卖给了老农。
结果老农天冷烤火,电器因为不符合安全标准,引发了火灾,导致家里的东西烧了很多。
那么就是这个罪。
——迷——
(作者:现在,开始学习这个方面的罪了,这个方面的罪,还有很多,这只是其中之一。之前我也有放弃的想法,可是,我觉得,还是要努力看下去,学下去,让它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也就没有那么枯燥了。)
(这一章,大体就是讲述了,生产与销售伪劣的东西。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因为巨大的商业利润,让人铤而走险,在法律边缘游走,企图瞒天过海。赌,真的是一个很牛逼的字!我突然产生了一个灵感,先写下来,以后看怎么发展一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