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章:两人三腿的游戏(共同犯罪)(2 / 2)御水寒江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一般。

一个是没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二人即可构成,没有组织、没有首要分子;

另一个是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等所实施的共同犯罪。(聚众共同犯罪)

那不就是一般的犯罪吗?

而特殊共同犯罪,就是指集团犯罪了。

(人数多、较为固定、目的明确)你想,都是集团了。

——分割线——

【第三个,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看到这里,想到了什么?

其实,就是犯罪行为人组成。

主犯与首要分子,是要理解的。

打个比方:厨房里有那么一个体系,厨师与行政主厨。

而主犯与首要分子,就是这样区别的。

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但是他肯定是核心人物。

(掌勺做出美味的)

可以认定首要分子为主犯。

(行政主厨虽然不一定做菜,但是他肯定会啊,他是负责整个厨房的,出了事情,他能脱得了关系吗?)

其实这个比喻还是有些不恰当的,只是为了方便熟悉理解。

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首要分子: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现在,看得懂了吗?)

至于最后的刑事责任。

首要分子:全部罪行处罚;

以外的主犯:从事了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没有从事组织、指挥,但是有主要作用的,承担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所以,还是一个组织与指挥的重要性)

至于从犯,应当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从犯也应该承担自己参与犯罪的全部刑事责任。(是指,只做了什么的全部)

而胁从犯,是被胁迫的,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是后来顺从了,改变了意图变成了积极犯罪,那你也是厉害了!)

最后的教唆犯,应该都知道,之前也讲解过这个东西,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其实是成人教唆小学生偷东西,利用别人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教唆者就是间接正犯)

(我觉得,能够教唆别人犯罪,这人肯定很牛逼!!无法理解......)

而教唆,肯定需要有对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拥有刑事责任能力)

必须有教唆行为;

必须有教唆故意。

对于这一类牛逼的人,如果是教唆布满18周岁犯罪的,从重处罚。

只要被教唆的人犯罪了,这个人都要倒霉。

(天啊!又到了2000字!为什么刑法的内容这么多。)

——分割线——

【第四个,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简单概述一下吧。

第一个,共同犯罪与身份。

(不具有构成身份的人与具有构成身份的人共同实施真正身份犯时,构成共同犯罪)

包庇、协助犯罪人逃跑你成了共犯。

第二个,认识错误。

又是一个有了共同想法,共同犯罪的二人,发生了错误事件,打错了人或者行错了事。但是本质上,还是犯罪啊。

第三个,犯罪形态。

还是根据刑法所规定的各种形态的特征予以认定,不得另立认定标准。

——晕——

其实,这一章,就讲了一个同生共死,齐头并进的犯罪理念。

多一点都不是,少点也不是。

就好像两人三腿的游戏,你们的利益是相互捆绑的。

一旦产生了个人思想,那不是共同,你要承担自己的刑事责任了。

(说得好像很有道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