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别了,我的爱(1 / 2)幺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从那天开始,元挽秋和秦暮就心照不宣的开始了他们的养伤生活。

当然,趁着元挽秋不注意的时候,秦暮终于偷偷借来了那个话痨大叔的手机给爷爷报了平安,爷爷估计能听出他话语里不愿回家的意愿,嘱咐他一定注意安全,给他派了几个信得过的保镖过来暗中保护,才默许了他在这里养伤。

爷爷是爱他的,他知道,但是为了秦家,爷爷有很多无奈,他也知道。

他只是想留下一些和这个小女人的回忆,他这一生可能最终还是必须得娶了元家的那个女孩,可能他得靠着这段回忆过完今生剩余的时光。

娶谁由不得他,爱谁也由不得他。

真的爱上一个人哪能那么容易就忘却。

现在,他是真的很想和面前这个小女人在一起。

每天都看着元挽秋就像个勤劳的小蜜蜂,跑东跑西,有时候甚至还要帮着汤姆大叔给前来看病的病人看病,乐的汤姆大叔天天都心情很好。

秦暮很想知道这个小小的身体到底蕴含了多少能量啊?就像小太阳,照的别人暖洋洋的,心都快融化了。

他以为元挽秋应该是一个医术高明,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

可这个小女人给了他太多的惊喜,她几乎是全能的……

从他的生活起居到检查伤口、换药,全是她一手包揽,就像个万能小钥匙。

闲聊中才知道,元挽秋的父母基本上是以医院为家,就算是回了家,不论正在做什么,只要有病患,只要是医院的电话,父母都得随叫随到,以至于她从小就学会了自立更生,洗衣、做饭、收拾屋子都是一把好手,现在这些技能被彻底的发挥出来了。

这种居家日子自在,充实,让秦暮都快忘记以前那种节奏紧张、刀光剑影的生活了。

幸福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

秦暮的伤口已经逐渐愈合,剩下一条粉嫩的伤疤,只要不是剧烈动作就不会再扯开。

在元挽秋的精心调理之下,秦暮失去的气血也在慢慢的恢复,那张俊美的容颜不再呈现病态的苍白,越来越红润温和,经常让元挽秋不经意间看着他的脸就开始怔怔的恍神。

秦暮也发现了元挽秋特别爱看着他发呆,他也不提醒,她看他,他也看着她,每次她回神看见他也在看她,就会刷的一下脸爆红,然后落荒而逃,屡试不爽,秦暮觉得自己爱上了这个一辈子可能都不腻的小游戏。

他还发现了这个小女人好多有趣的小毛病。

一紧张一双手就爱攥着东西用劲,手指尖都发白了也不知道放开。

害羞了耳朵会不自觉的抖抖抖,可爱的想让人揪一揪。

他要是乱活动扯到伤口了,她就特别凶,像个被惹毛的小花猫,一张清秀的小脸皱成小包子,小嘴就像机关枪,说的你无地自容,只想投降。

还有,最大的坏毛病就是不爱穿拖鞋,光着脚乱跑,白白嫩嫩的小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看的他心疼的不行,每回见了都得唠叨,但还是屡说不改,让他头疼的不行。

秦暮彻底爱上了和这个小女人在一起的感觉,平淡真实,这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家的样子。

就算听她嘟哝着小嘴念叨着今天买的小面包不好吃,明天要去帮汤姆大叔洗车这种琐碎的小事,秦暮都觉得自己的心涨的满满的,特别幸福。

时间转瞬即逝,20多天的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爷爷已经好几次给汤姆大叔的手机打电话催他尽快回国,他也偷偷听到小女人接了好几次父母催她回国的电话。

分离越来越近了吧……

这二十多天,元挽秋终于体会到了书上说的那种相濡以沫。

她和秦暮的默契好的让她自己有时候都恍惚,仿佛他们两个前生就是恋人,一个眼神就知道彼此在想什么。

她最爱看着他发呆,想象着若是一直这么走下去,该有多好。

看着秦暮的伤口已经愈合,气色也越来越好,她就预感他们可能要分开了。

最近爸爸妈妈打电话催了好几次,学校也要开学了,分离迫在眼前,但她真的舍不得和他说再见啊,舍不得离开他。

每次想到要分开,心都疼的喘不过气。

能不能让时间停止呢?

偷来的时光总该要还回去,两个人都要回到原来的轨道上,继续生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