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九章:我好难(2 / 2)呕哩沙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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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算了,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审核无非两种结果,过与不过,一半一半的概率。

今晚撩不撩?可以玩玩,但我得先把我追的小说补完,我挺喜欢这个作者的,他写的文很快乐,不是现实类作者,他的幻想爽得恰到好处,是爽文,单纯的爽文,对于爽的理解,这位作者很会搞事。

现实文我也想爽啊,也得恰逢时机才是,他的爽点完全虚构,我的爽点天时地利人和,一个都不能少,好像写书到现在为止,都没什么值得我炫耀的点,小说又还没审核通过,真糟心。

qd读书APP,我的书架里,点开作家作品,七分钟看完了他小说今日上传的最新章节,有点意思,但看完之后又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好了伙计们,我们来撩妹吧,这可是玩真的!

她是小金子同学,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对象,她的偶像是坤坤,对,就是鸡你太美的那个坤坤。

“聊聊呗,这会儿刚好我有空。”

“嗯,聊什么?”

“没想到你喜欢我坤哥!”

“怎么,要黒吗!”

“我黒他干嘛呀?”

“哦。”

“除了喜欢坤坤,你还喜欢什么?”

“嗯喜欢小哥哥,喜欢吃,还喜欢漂亮的花。”

“哦,我喜欢的可没你这么多,我就喜欢你。”

“这么会撩,你成年了吧?”

“已经是过期的小盆友了。”

“我未成年,14岁。”

“原来是个小丫头片子啊,叫哥哥。”

“哥哥”

艹,好萌,这小丫头,我让你叫你就叫啊?

“14岁,好幼啊,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

“那有,我长大了!”

“哦,确实是长高了点。”

“嗯嗯。”

“丫头你是中学生吧?”

“初一”

“哇哦!”

“怎么了?”

“感觉逗你玩我好像在犯罪一样。”

“哥哥你是不是好久没交女朋友了?”

“可不是嘛!”

“哈哈哈”

“可惜了。”

“嗯?”

“难得遇到你这么可爱的姑娘,但国家法律规定,撩未成年少女是犯罪行为。”

“我不可爱的。”

“谁说的,他是不是瞎了眼了?”

“哈哈”

“加好友吗哥哥?”

“好啊。”

我应邀加这丫头,她对新好友设了好几个问题,都是些要了解她的人才会知道的答案。这种情况下,我是这样解决的,化被动为主动:“你加我吧,我对你没有问题,全心全意。”

“嗯。”

后台,小丫头请求加我好友

“哥哥,你同意一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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