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为什么,应该就是祖传的吧,我们家一直以来都是单传,身子也不见得有多好,但以前只不过是略有些体虚,不影响干活。但到了我爹娘这一代,不仅只生了我这么个女儿,我的身子还一点儿不争气,从小就泡在药罐子里。”
丁家嫂子捂着嘴咳嗽了一声,带着一丝祈求的看着轩辕龙傲天。
“幸好我爹娘心善,将我留了下来,还把我给养大了,但我一个弱不禁风的妇道人家,什么都干不了,只能招个入赘的女婿。”
“嫂子若是自小身子骨就差,那以嫂子先前那个夫家,能嫌弃你是拖油瓶的性子,怕不是平白无故就能愿意入赘的吧?”
“……”
“而嫂子家里数代单传,又能把你这个药罐子养大,仔细想想这家境应该也算殷实才对。这么说来,最后能遇上修瑾哥哥,怕跟先前那个入赘的,脱不了干系吧?”
“他一开始装的很好,我爹娘也是信了他的为人,觉得这人踏实肯干。但谁又能装一辈子呢,心肝儿是黑的,面上抹的再白也遮掩不住。”
“说的对啊,没人能装一辈子,面白心黑的事情,终究是藏不住的。”
轩辕龙傲天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继续听着丁家嫂子说话。
“本来我家数代单传,到我不仅是个女娃还体弱多病让我爹娘早已绝了念想,只想着给我寻个好夫家,但没想到我竟然为那白眼狼生养了两个男丁,让我家不曾绝了后。为此,我爹娘最后总算是含着笑合了眼。”
丁家嫂子摸了摸大宝和小宝的脑袋,让他们认真吃饭,露出些许开怀。
“谁知日久见人心,我爹娘去了之后,那白眼狼终于显出了真面目,您说我一个妇道人家,没了爹娘还能做些什么呢?终究是让白眼狼败光了家业,然后弃了我们娘仨而去,就此不知所踪。”
“那你们来这边荒的路费。”
“我娘曾经留了个镯子给我,我藏着没让那白眼狼知道。”
“那镯子想必是价值不菲,只是委屈嫂子将之换成了盘缠。”
“那镯子不值什么钱,只能算个好物件,修瑾拿了它找了个马帮的人,用做苦力的条件,让人家来边荒的时候捎我们一程。”
“马帮的顺路,可不是一般人能顺的,想来哥哥应该吃了不少苦吧?”
丁修瑾强笑一声,不再看着自家媳妇儿。
“苦不苦的,这世上哪里不吃苦呢,总归现在是来了边荒,只要肯干,开多少荒地都是我自个儿的,等大小宝再长大些,我也能在镇上安家了。”
“看哥哥这番机敏,想来是用不了多久了。”
“就,就承您吉言,敬您一杯。”
“哥哥痛快!”
两人共饮了一杯酒,让有些紧张的局势变得和缓起来。
轩辕龙傲天看着丁修瑾因喝酒变得有些涨红的脸,无论他怎么打量,都只能从那张带着些微苦涩,充斥着坚韧的笑脸中,看到一个奋发向上的农人。
他觉得丁修瑾和他媳妇儿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都是苦命人,也都是不服输的人。两人能相互扶持走到现在,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收起了自己的碗筷,在丁修瑾和丁家嫂子有些惊喜的眼光中,微微拱手。
“今日还得谢谢哥哥嫂嫂为在下解了惑,又招待了在下一顿美餐。”
“不妨事,不妨事。”
“那在下就此别过了,咱们——”
“明儿见!”
不利丁修瑾僵住的表情,轩辕龙傲天背着手,施施然的离开了丁修瑾的小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