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二章 此乃恶法!(2 / 2)大唐归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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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看一眼这人的年龄根本不会多费一丝力气吧?

楚汉见嬴政愕然的样子,得意的继续说道:“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吧?还不止如此呢!”

“年满十七,但身高未满六尺五寸的人按秦律也该服徭役了,但因为这条律令,他完全可以不去!反正他不会受罚!”

“不仅不用去服徭役,他可以整日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甚至强抢民女、行刺陛下,都不会受罚!”

“这特么到底是在保护幼童还是把侏儒的地位放在了陛下之?”

嬴政的脸色已经完全黑了:“这条法,确实是恶法!”

楚汉一拍巴掌道:“没错,我觉得制定这条法律的人脑子简直有坑!”

“《商君书·境内》有言,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生者著,死者削,也就是说,我大秦百姓从刚出生就要去官府登记,死了就会被削籍,并且每三年还要再进行一次校对登记。”

“我就纳了闷,我大秦完全有能力推行以年龄为根据的幼童保护法,为什么非要以身高论算呢?”

顿了顿,楚汉若有所思的说:“我估计啊,那个提议订立这条律法的人,肯定是个身高不足六尺五的侏儒!想给自己捞特权呢!”

嬴政闻言失笑,这律法是李斯制定的,但李斯可是身材欣长,着实是一位端端君子!

但随后,嬴政心中又是一沉。

这条律法是李斯书的。

因为曾经根本没有过保护未成丁者的法律条文,所以嬴政也无从参考,只是觉得这是一条对大秦未来有好处的法律,便同意了。

李斯曾毒杀过他的师兄韩非子。

李斯更是曾经来过楚记食肆那三人中的一人。

如此看来,幕后黑手是李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但据暗卫回报,李斯仅来过这楚记食肆两次,第一次是问策,窃取楚汉的想法向嬴政邀功,第二次便是由嬴政带着他前来。

难道仅仅是两次见面,又因剽窃一事被朕敲打了一番,身为左丞相的李斯,便要对楚汉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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