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他现在的语文已经升到了三级,但还是不可能写出像这首诗一样的水准来,他甚至怀疑自己到了四级都未必可以。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对于短篇诗歌写作这种偶然特别强的活,在基本功合格之后,突然出现的灵感比写作水平重要的太多了。
整个唐代数百年间出现的诗歌起止千万首,但是在全唐诗之中记载下来不过五万首,而普遍为后人熟悉的,大概也只有那三百首唐诗。
许多实力强大的诗家,如果没有灵感,也无计可施,卢延让曾说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更有甚者,做出杀人夺诗的可怕事情。
唐时宋之问,是相当出名的诗家,与沈佺期并称为沈宋,不管是在仕途,还是在文坛,都混的相当不错,年纪轻轻,就号称“尤善五言诗,其时无能出其右者”,而且他被全唐诗也收录了不少作品,
但是作品虽多,能被后人记住的,只有一首《代悲白头翁,而全唐诗中,这首诗还在另外一位诗人刘希夷的名下,只是将其中的“洛阳女儿惜颜色”改成了“幽闺女儿惜颜色”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据传就因为夺这一句诗,宋之问就将自己的外甥刘希夷杀死,虽未入正史,真假未辨,但是刘希夷除了这首诗外,未有其他作品流传于世,可见灵感对于创作者而言,实在是最为重要的东西。
可惜自从上次之后,再也没有抽到过生花妙笔,似乎只是系统偶尔开个玩笑让自己高兴一下就收回去了。
想到此,韩楚便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只是片刻后,韩楚就收拾起心情,将杂志还有其中夹带的两百元稿费汇款单一起放到了抽屉里,然后从书包里取出套英语试卷,准备在吃饭前,先做个阅读理解热热身。
……
“韩楚,你等一下。”
韩楚很快的吃了几口菜,然后将几勺肉汤拌到饭里,嗖嗖几口就将一大碗饭吃了下去,起身准备回房间看书,韩怀瑾忽然开口道。
“爷爷,有什么事吗?”
望着脸上带着丝笑意的韩怀瑾,韩楚有些好奇的道。
“到书房里说吧。”
韩怀瑾将小半杯黄酒一口饮尽,然后放下酒杯,转身向书房走去。
看到这一幕,韩楚忽然想起,好像这段时间里第一次见到爷爷喝酒,韩怀瑾其实有些酒瘾,但是因为身体原因,被医生叮嘱过不能喝酒,今天也就是趁着叶敏言不在,所以才能小酌一小杯。
“你是不是对文学这条路有兴趣?”
看着一脸疑问的孙子,韩怀瑾斟酌了下语言,开口问道,他也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和韩楚谈心交流过了。
听到韩怀瑾的话,韩楚忽然感觉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心中明白爷爷只怕早就知道了自己在写文章投稿,不过以前一直没有说,现在突然问起,还是感觉有些尴尬。
“有什么好难为情的,你都在《江夏文学上发表作品了,已经算得上一个小作家了啊!”
韩怀瑾笑吟吟的道。
也许是一直以来从事教育事业,身为学生的在韩怀瑾身上都能感受到一种威严,因为以前一直是差生,哪怕是自己的爷爷,韩楚也是颇为敬畏,此时见到他如此和蔼的样子,居然有些不大适应。
“其实你想走这条路也是不错的,爷爷有个朋友,在文坛上有一定名气,在江夏省作协任职,你在写作上有什么疑难,可以写信和他交流。”
韩怀瑾摇了摇头,从书桌上拿起张早就准备好的纸,放到韩楚的手中。
“余鹤华?”
看到这个名字,韩楚呆了几秒钟,忽然想起了这个人是谁,卧槽,这不是《福贵的作者么,韩楚深刻的记得以前被这部小说虐的要死,至于那部更为出名的电影,他压根就没敢去看。
在当代文坛,余鹤华虽然不是最出名的作家,但是在国际上,他确实是华国最有名气的,获得了太多的奖项。
确确实实是一位大佬,想不到爷爷居然还认识他。
“触发新任务,该任务为系列任务,任务一:和余鹤华来往信件五次以上,奖励经验值五十点。”
在韩楚的脑海中,忽然响起了系统机械的声音,让韩楚有些发呆。
“怎么了,高兴坏了?”
韩怀瑾望着一言不发的韩楚,故意打趣道。
“嘿嘿……”
韩楚连忙收起那张纸,摸了摸头,来掩饰自己的失态,他还是第一次听系统布置所谓的系列任务,不过第一步还不算太难,爷爷既然将余鹤华介绍给自己了,凭着这个关系,来往五次信件应该可以,至于接下去,只能慢慢再看了。
见到韩楚开心的样子,韩怀瑾也颇为高兴。
余鹤华其实并非是他的学生,而是多年前在临安工作时的同事,虽然关系不错,但已久不联系,这次特意打电话过去,也算是卖了老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