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自己是公司捧起来的,即使自己只是个流量明星,但同样一个干爷爷级别的粉丝,咋滴也能签个公司最好的合同吧。
这五五的合同是糊弄傻子呢?
“宇宇,冷静。你看一下这个……”
红姐把笔记本电脑推了过来,上面是吕飞宇在当练习生之前和公司签订的合同。
其中有一段标注着红字,吕飞宇小声读了出来:“本公司也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如在本公司提出续约要求后,乙方仍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将视为违约处理。”
“违约费为乙方至合同结束期间所有商业合同价值的两倍。”
气氛有点沉重,两人都没有开口说话。
这个世界的格局跟前世不一样,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娱乐圈最好的资源还是三大巨头公司把握着。
天美,光子,天悦,这三家就基本上垄断了娱乐圈60%资源,而各自擅长的领域也不一样,天美和光子是老牌巨头,天美主打影视基地和电视剧,光子则有一条完整的院线和诸多签约导演。
天悦算是巨头公司里的后起之秀,借助外来文化而崛起,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成功利用小鲜肉文化反入侵。
吕飞宇被全网黑时还没波及到泡菜国的粉丝就结束了,到时那首歌在泡菜反应很好,收拢了六百多万粉丝。
先不说影视圈的鄙视圈,严舞台剧的地位高于演电影的,演电影的地位高于演电视剧的,演电视剧的地位高于平时串综艺节目的。
(作者以前去学过编剧,可惜学渣。但老师跟组多年,听了不少她的经历。所以这些虽然的编的,但是有点依据。没有代表作是真让人看不起,虽然表面上大家都笑呵呵的。)
这起码三个亿的合同赔偿金是绝对没有一家公司会帮忙出的,因为不值。刚刚经历了一波全网黑,不知道下一步什么时候来,更何况他的吸金能力三个亿还需要工作很长时间。一旦中间出点意外,合同赔偿金就相当于白出。
这种性价比超低的事情,本质是商业圈的娱乐圈大佬根本不会去做。家里只有一个小工厂的吕飞宇自己也出不起这笔钱。
难道要努力工作,然后赚钱给自己赎身?
开玩笑,抛开给自己糊弄傻子一样的合同之外,待遇也不行,和真正的顶尖明星差远了。
更何况按照这纸合同上的要求,吕飞宇越是努力,他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越多。
可偏偏对面的赔偿金要求在法律的范围内。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30%,也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数字。
接下来卖车还是卖房?
吕飞宇觉得自己需要一根烟来冷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