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马强,真搞不懂你为什么喜欢耐克这种品牌,有什么好的?”
女孩挽着男孩的胳膊,脸有些不满。
能看的出来女孩是个强势的人,一旁的男孩虽然被挽着胳膊,但看起来还是显得有些拘谨的样子。
“我这不是喜欢耐克吗,另外我想给你省点钱不好吗,你非要去那什么范思哲,我去那买一身够这里好几身了。”
“等我挣钱了我要靠自己的能力买,不能花你的钱还买这么贵的衣服。”
“另外,娟娟,我会尽快挣钱还给你那十万块钱的。”
男孩身材很高大,即便穿着秋装的衣服看不到身体,但是能看得出,男孩毕竟经常锻炼,有一副好身型。
可是说话的时候,却有一种潜意识的卑微。
似乎对女孩有一些距离之感。
女孩闻言不着痕迹的撇了撇嘴,眼中有着难掩的鄙夷。
似乎对男孩的话根本没当回事。
男孩马强并没有看到女孩的表情。
可一直坐在等候区关注这边的江华,却是看的清清楚楚。
一对小情侣越走越近,江华突然起身,脸带着激动走了过去。
“马强!真的是你?”
马强正在思索着,怎么才能摆脱吃软饭的头衔。
他之前经历过一些事需要钱,恰好这个时候李丽娟出现了。
给了他想要的钱,但是却要她跟自己在一起。
起初的马强并不喜欢李丽娟,但是随着接触,马先这个女孩除了拜金虚荣,心性也不算坏。
俗话说得好,日久生情...
现在他对李丽娟也是有了一些感情了。
但说到底,男人挣钱能力赶不女人,终究会被人说吃软饭。
正想着,突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这个声音,似乎有些熟悉?
马强思索着抬起头,看到江华的瞬间,眼睛瞬间瞪大,身体有些微微颤抖。
“江...江华!”
李丽娟疑惑的打量着江华,看到江华的帅气,眼中突然有种别样的神采。
但是看到江华身穿的衣服,她却有些失望了。
原来也是个穷鬼,穿着一身地摊货。
怕是来一次耐克,也要他半个月工资了吧?
李丽娟瞬间失去了要了解江华的兴趣。
是的,李丽娟并不认识江华身的衣服。
在她看来,这种没见过没听过的,绝对是地摊货无疑了。
江华却不知她的想法,也不会在意一个陌生女人的想法。
他现在很高兴,很激动!
“好小子!有六七年没见了吧?你不是跟着母亲出国了吗?”
“怎么,这时功成名就,荣归故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