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四十五、第一次控辩交锋(2 / 2)小诉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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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跟苏启航说话的律师拦住了她,道:“苏律师,你应该坐到我们前面去。你是第二被告的辩护人。我们是第三被告的辩护人。辩护人要按照被告被公诉的顺序就坐,以方便法官清楚地辨别是哪位被告的辩护人。”

“噢!谢谢!”苏启航不好意思地笑着道谢,移步到两位律师的上手就坐。

苏启航坐下后,埋头开始看案卷,越临近开庭,她越担心自己准备的不充分。紧张和担忧迫使她不禁想多看看,再多看看。

不过,没多久苏启航就被一声有些惊讶的“小苏”打断了看卷的平静。她应声抬起头看向来人,是牛人!

“师兄?”苏启航惊喜的叫道,“你也办这个案子?你是谁的辩护人?”

牛人满脸笑意的拉开苏启航上手的椅子坐了下来,看向苏启航道:“第一被告张帆。”

“真是太好了,有你在,我就安心多了!”苏启航高兴地说道。

“呵呵!你这是,法律援助?”牛人问道。

“是啊!不然怎么会派我这么个刚拿到证的小律师来办这么大的案子呢!”苏启航回答道。接着,她又神色一黯,道:“不过,我这个辩护人也不一定当得了。我见过被告了,他说不用律师辩护。”

牛人闻言,哈哈一笑道,“放心!由不得被告决定!”

苏启航半信半疑地点点头。

这个时候,公诉人也已经到了。一男一女,两位检察官出庭公诉。被害人的父母也来了,就坐在公诉人旁边。

辩护人这边,则坐着十一名律师。有的被告来了两位律师。有的被告根本没有请律师,法庭也没有给其安排法律援助,因为没有可能判死刑。

旁听席上也来了很多人,来得最早,占据了第一、二排的,看得出来是被告的父母。后面还坐着不少像是媒体的人。

李书记员进来了,宣读了法庭秩序后,让全体起立。三位审判员入场。梁兴法官是承办法官,但并不是审判长。审判长是一名四十岁左右的女法官,神情非常冷峻。

冷峻的审判长用更为冷峻的眼神扫视了一下法庭后,让大家就坐,安排法警带被告上庭。13名被告被悉数带上法庭后,审判长直接进入正式进入开庭环节,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随着庭审的逐渐推进,苏启航的心也放下了。果然如梁法官和牛人所言,被告根本就没有机会拒绝律师为其辩护。

心放下后,苏启航迅速进入了状态。轮到她发表辩护意见时,她提出:被告胡小强不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首先,本案不存在伤害被害人李力的共同故意。13名被告事前形成的是伤害文洪的共同故意。在逼停文洪的车辆后,被告胡小强按照之前的伤害文洪的共同故意,去追下车逃跑的文洪,其他人对留在车内的被害人李力的伤害,系临时起意,后果应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其次,被告胡小强既未与行为人达成伤害被害人李力的共同故意,也未实施伤害被害人李力的行为。在被告胡小强未追上文洪回来后,其他人对被害人李力的伤害行为已经实施完毕,胡小强并未参与伤害行为,而是径直回到了车上。因此,被告胡小强无犯罪故意,无未实施犯罪行为,不构成指控的故意伤害(致死)罪。

刚开始发表辩护意见时,苏启航非常紧张,声音都发颤,但在看到公诉人意外且对抗的神情后,她也随之进入对抗模式,反而不再紧张了。

公诉人在所有辩护人发表完辩护意见后,专门针对苏启航的意见进行了反驳。公诉人强调,第一,下车逃走的人并不是文洪,被告胡小强等人所谓故意伤害指向特定人文洪的共同故意根本不存在;第二,胡小强追人回来后,拿刀在文洪的车上狠狠砍了一刀,说明其有伤害被害人李力的主观故意。

苏启航在公诉人话音一落,立即反驳道:“除被告胡小强外,其他十二名被告均供述,他们是开车出来找文洪的,准备凑文洪一顿。并且,另有三名被告印证了被告胡小强的说法,下车逃跑的人看起来确实像是文洪。因此,公诉人所称的故意伤害文洪的共同故意不存在,与本案事实不符。而且,砍车和砍人是两回事儿,砍车只是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根本不构成犯罪。”

这个庭整整开了一天,到晚上七点才结束。休庭后,牛人力邀苏启航一起共进晚餐。苏启航仍然沉浸在庭审的兴奋中,也非常想找一个懂刑事辩护的人分享一下她的喜悦,想到司徒晚上也有课,她略一犹豫,就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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