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抽个时间解决一下晚上的照明问题了。
白天要做的事情太多,阅读这么享受的事情,应该放到床上去。
这种条件下,搞出电灯这种东西是不可能的,估计有生之年都见不到白炽灯了。
剩下的只有油灯和蜡烛了。
蜡烛他不知道是怎么搞出来的,但是油灯还是见过的,只要有煤油和灯芯就成。
“哦豁!”他猛然坐起来,觉得自己真是笨的可以,油灯这么简单的东西都想不到。
煤油找不到,但吃的动物油他可是不缺。
想到这里,他顿时没了睡意。爬起身,找了个陶碟装了小半碗动物油进去。又找来一根空心草,沾油之后点燃。
“我果然是个天才!”
黑暗被照亮,虽然范围不大,凑近一点还是看的听清楚的。
就是油烟和味道有些难以忍受。
很快,房间里就弥漫着一种令人作呕的,焚烧尸体的味道。
简直无处可逃。
他赶紧把窗户打开,通风透气,不然马上就有被憋死的风险。
原本挑灯夜读的浪漫想法瞬间破灭,“看来我的夜读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凉风从窗口灌进来,很快就驱散了那股恶心的味道。就着照在窗前的月光,勉强也能看得清书本上的字。
但就是有些不稳定,偶有云朵飘过,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算了,还是睡觉吧。”他颓然躺在床上,双手枕着脑袋,“明天把化学和历史书拿出来看看,说不定上面有记载。”
要做的事情越来越多,他突然觉得有些分身乏力了。
“什么时候才能捡到一个星期五】啊。”同样是流落荒岛,他觉得鲁滨逊那家伙比自己好运多了。
至少人家还有个帮手,而他只有一只傻不拉几的豁耳鹿,以及一只整天就知道下蛋抱窝的麻花野鸡。
其实他现在过的很好了,不愁吃穿,也没人来榨取他的剩余价值。睡到自然醒,玩到腿抽筋。
多么令人羡慕的生活,简直就是人生一大赢家了。只是这种快乐,缺少一个分享者。
不能分享出去的快乐,不是真正的快乐。只是一层包裹在身体外面的保护色。
所以,他努力的想要营造一个自己熟悉的现代环境,聊以慰藉内心深处的孤独。
人终究具有群体性,他也不例外。独自在这里生活的越久,心中那种被遗弃的念头就越发明显起来。
如果不是他内心足够强大,恐怕早就疯起来了。所以他才会有事没事去逗豁耳鹿,把这只傻鹿当成了自己的同伴一样去倾诉。
“外面的世界啊……”他不由得有些慨叹。
那片不曾踏足的土地,最后还是浓缩成了一种执念,牢牢地扎根在他心底。
想要逃,却偏偏注定要落脚,这才是生命中最艰苦的煎熬。
然而生命的意义,不在于能够逃离不愿面对的现实;而是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躺在那里,他觉得自己是不是来大姨爹了,不然怎么会悲伤的有点莫名其妙。
只是,这种画地为牢的伤感风,似乎与他的年纪很搭啊。
在一番胡思乱想中,他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
直到他被回廊外面,报恩鸡疙瘩疙瘩】的叫声吵醒。
阳光明媚,又是美好的一天。
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譬如说给之前种下的野柑橘树浇水。然后再研究一下,能不能进行嫁接改良一下。
野生柑橘的味道,实在是太提神了。拿来当日常水果食用,他觉得自己的肠胃可能会稍微有点意见,继而导致括约肌失守。
尽管十分缺少农家肥,但他坚决不会把自己变成一台莫得感情的造屎机】。
这事没得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