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迎着阳光,朝她过来了。她初见他的时候,是个烈日炎炎,阳光明媚的气。
朝氤寺的青砖红瓦垒起了这方不大不的寺庙,翠绿翠绿的爬山虎爬满了整个寺庙的后院墙,两人慢步进了寺庙大殿,塑着金身的佛像立在大殿上,供桌上摆放着新鲜的水果和糕点,供桌下的香炉里还缓缓地冒着青色的烟。来往参拜的,有穿金戴银的宦官富户的亲眷,有衣着朴素渴望入誓青年,有挺着孕肚祈求平安的妇人,络绎不绝。
来来往往的行人那么多,偏偏他们两个人就如命中注定一般,相遇了。
机缘巧合,兜兜转转,还是在一起了。
她还记得自己在朝氤寺里许下的愿望:
不求自己一生顺遂,但求我徐家二院再无生离死别。
也希望能遇得良人,托付终身。
她的良人来了。
赵承时,赵承时。
她恨不得将他的名字一笔一划的刻进自己的心里,让她永远都挥抹不去。
那日的赵承时穿着一件墨白相间的袍子,头上戴着银制发冠,装束简单,看起来不似寻常人家的,倒像是个官家富户的子弟,连同话的声音,都似山间清泉一般,声声入耳。
就这么猝不及防毫无征兆的闯进了她的心。
一些人,起初一眼钟情,而后一往情深,最后义无反顾。
他就是那个让她一眼钟情、一往情深又义无反鼓人。
如果赵承时是她逃也逃不掉的情劫,那么她心甘情愿了,认输了。
人一旦陷入到爱情里,没有几个人是绝对理智的,只会越陷越深,越陷越没有理智可言。
她曾过,赵承时是她在久经黑暗和深渊的时候透进来的那点微不足道却又十分难得的微光,点亮了她本该凄迷的一生。
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感觉,不喜欢一个人却是事实。事实容易解释,感觉却难以喻。“爱”和“喜欢”的区别很简单,如果你爱花你会给它浇水,喜欢则会摘下它。
所以,徐问宁敢肯定,她心里对赵承时的感觉是爱,而不是喜欢。
是相守一生的爱,不是追求刺激的喜欢。
时间,可以淡忘一切,可以抚平她曾经受过的那些伤害,抹平伤疤,也可以让某些记忆加深,比如她遇见赵承时开始后的每一个场景。有些人,好忘记,却做不到,比如那个背负着仇恨的徐问安,她不能忘记因为徐问安而带来的那一连串的遭遇和难过有些感情,走了一圈,还是会回到原点,一如她和赵承时,兜兜转转,她还是成为了即将要嫁给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