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安危难测,某岂能就此离去,就算不能救回殿下,也得先探好路。”
“走,随我前往西北山林!”
说罢,长孙冲翻身马,带着一群人便冲向西北山林。
这是天大的立功机会,虽然危险了些,但他岂能放过。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另一边,蟒蛟马车停了下来。
秦风负手站在山坡,看着长孙冲的人马真冲向了西北,不由得嘴角咧起。
“不识好歹。”
“少爷,那边山贼可凶恶的紧,这,不会出事吧?”
老棍儿擦了擦额头冷汗,忍不住说了一句。
靠山村在东北方位,而西北方位则是没有村落。
为何?
山贼横行!
那边据说有大大小小的山贼窝,数百千,长孙冲这点兵马过去。
估计会被狠狠搜刮一顿,吊起来抽打。
“出事又如何,是他自个儿不识相,说了有山贼还去,找死。”
秦风很是不屑,旋即不再理会,招呼起老棍儿便往长安城而去。
……
半响,长安城内一辆马车驶入,顿时便引来无数的人注目。
可见到其蟒蛟纹路,便无人再敢靠近,纷纷退让,这让秦风有些愕然。
想来,程咬金这愣货在长安城的名声,可不太好,百姓畏惧的很。
街道,吆喝声四起,人流涌动,倒是繁华的很,给秦风感觉,像是前世菜市场。
这与他心中的长安城有些出入,但唯一值得称赞的是,这边有着厚重历史气息。
建筑奇特,说不金碧辉煌,可却有种浓重的历史特色,巍巍城墙,非后世能见,平添一分历史庄重。
民风淳朴,百姓安居乐业,笑声俨然,街道还能看到小孩子追逐打闹的身影。
李二在位以来,轻徭薄税,百姓负担几乎降到历史最低。
秦风如今见到也颇为认可,二货确实有令人称赞的点。
“少爷,到了。”
老棍儿停下马车掀开帘子。
一席白袍的秦风负手出来,看着眼前门庭若市的店铺,被眼前热闹惊呆了。
昨天收了李二地契之后,他便告诉村民们去自家店门口卖红薯。
相关手续昨夜让房玄龄都准备好,今早过来直接营业,朱雀大道九十九号(ps:这么写是为了白话阅读,若有不适还请见谅。)。
此刻一看这店铺,美娘子考虑周到,足足六层多高,占地极广,处于人流涌动之地。
六层高建筑,秦风一路走来也鲜有见着,李二那货竟也舍得给出来。
有了这地儿,村民们不用每日来回,也不需风吹日晒,在这买红薯舒适,日后还能做其他营生。
来往都是权贵在购买烤红薯,买到都是脸露兴奋,如今价格尚高,普通百姓还买不起。
这点,秦风到没想太多,过些时日李二将红薯普及天下,价格自然降了下来。
趁着这段时间,能宰一点权贵便宰一点。
“这位公子好生面熟,不知如何称呼?”
就在这时,一道淡笑声从秦风身后传来,后者回头望去。
只见,一穿着锦衣长袍的俊秀青年走了过来,还风骚的摇着羽扇,最显眼的应该是他头顶束发绿色丝巾。
“哦?不知你如何称呼?”
秦风淡笑开口。
“在下房俊,字遗爱,某虽未见过公子,可远远望来见得面熟,特来相交。”
那青年客气拱手,旋即打量了下秦风,微微笑道:
“尤其是公子身,一股浑然正气逼面而来,想来定是个大才,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卧槽,好一个彩虹屁,房遗爱?
秦风瞧了眼房遗爱头顶束发的绿色丝巾,忍不住道:
“房公子这头巾颜色属实奇特,眼光不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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