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狼狈的人被团团大绑,送到了斯维因面前。
“不可能,不可能……你,他唐宋怎么会……”斯宾劳德失魂落魄,一直在念叨着话语。
“小人物的眼界一般都不怎么样,就像你们,虽然是男爵,但更像混混,以为有个看起来很厉害的靠山,便迫不及待了。”斯维因下马,半蹲下身子,看着这三个炼金男爵。
“唐宋怎么会获得诺克萨斯军方的支持。”旁边的兰纳尔红着眼睛,咬着牙问道。
就算是输,她也得输个明白。
“这就是你们的差距,你们只是一群看起来像贵族的混混,而唐宋不一样,他是一个看起来像混混的……枭雄。”
审视了三人后,斯维因莫名摇着头,站起身来离开了。
“告诉我!告诉我!”
兰纳尔还在身后疯狂的吼着。
但斯维因觉得没必要解释了,跟一群猪讲述狼的故事,他能讲,但他们听的懂吗?
站在悬崖边,眺望着诺克萨斯的方向。
斯维因又想起了那天夜里,唐宋来跟他提的那个疯狂的计划。
就算是他,都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想过唐宋会求他帮助自己,也想过唐宋会孤注一掷去突袭炼金男爵,却没想到,唐宋借着这股对诺克萨斯来说,是微小的风眼的机会,将整个棋盘都给掀翻了。
疯子,天才,不可一世的魄力。
认识唐宋越久,斯维因就越发欣赏唐宋,并引为知己。
因为他想做的事情,跟唐宋有异曲同工之妙。
“军团长,那三个叛逆头目怎么处理,大将军的命令是格杀勿论。”一个百夫长前问道。
“不用,你们留在这里等唐宋男……差点忘了,你们等唐宋子爵回来,顺便帮助镇压一下祖安的反叛力量,等他来了后,你就告诉他,这三个人是我送给朋友的礼物。”
百夫长遵命,正准备退下时,斯维因又叫住了他,“对了,告诉子爵,他如今已经算是一位正统贵族了,血脉高贵,不再是以前那个混混了,告诉他以后……少说脏话。”
等想说话的全部说完后,斯维因看着夕阳,久违的笑了笑,马离去。
他还有些话没有说出来。
起初遇见唐宋时,他身为军团长,而唐宋只是一个祖安街区的小混混,打心里是看不起的。
结盟之时,为了武器,以及以后考虑,他答应了结盟要求。但也只是放在了平等地位。
而现在,这个盟友已经做出了能够名垂诺克萨斯青史的丰功伟绩了,而他则还只是一个军团长。
一股动力催促着他踏入艾欧尼亚,完成自己的野心和宿命。
下一次再见,便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那个时候,熟悉的人和事,又会变成什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