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水河畔一战过后,长安彻底的安宁了下来。
不用担心突厥,李世民也真正的登了政治舞台。
不过,渭水一战长安城中多了一座巨大的神象。
是一只巨大的三足金乌,和一个脚踏三足金乌,手中拿着恐怖战矛的少年。
少年看不清面貌,但是他身的气势却是非凡。
手拿战矛,脚踏金乌,犹如人间神祗一样。
长安的百姓都知道,他是金乌之神,也就是他,一人将突厥大军给全灭了,拯救了整个大唐。
这也使得,长安出现了一种怪异的现象。
很多人开始养鸟,甚至连李世民都是如此。
虽然不像三足金乌一样璀璨夺目,古之神话,但是他们这样的行为,却让他们觉得他们距离他们的心中的神祗更近了一步。
而且,这样现象在飞快的流传,隐隐的有传遍整个大唐的趋势。
对于这些,苏云并不知道。
而此时的长安城外,也出现了一个怪异的组合。
一男一女,男的俊俏,女的美貌,然而他们却带着一只三足蹩脚乌鸦,赶着一辆马车。
马车则是一马车被遮盖的花。
他们的出现,就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因为不管是少年还是少女,相貌都是绝佳。
甚至仅看相貌的话,众人一定会认为他们是王公贵族的。
可是王公贵族会样一只三足蹩脚乌鸦,还赶着马车吗?
要知道,乌鸦可是不吉利的鸟,甚至人们常常将它和倒霉死亡联系在一起,平时的时候,更是躲的远远的。
而这两个人不仅仅是养了,还养了一只畸形乌鸦。
这让其他人瞩目,又不由的远离。
不过显然身为当时人的少年少女并不在乎。
“哥,这就是长安吗??”
苏小玉并没有来过长安,因为之前的苏云根本不让她来长安。
长的美不是错,但是长的美却没有自保的实力,很可能就是错误了。
何况之前外面战乱不断,根本一点也不安全。
不过,现在没关系了,他们已经有了自保的实力了。
“对啊!这就是长安!!”
“好繁华啊!等我们卖完花,就在长安好好的逛逛怎么样,我想要吃糖葫芦!!”
“好!没问题!!”
对于小玉儿这个要求,苏云一点都没有拒绝,而是满脸的宠爱。
苏云来到长安的花鸟市场,随便找了一个摊位,摆弄起玫瑰花来!
苏云的玫瑰花很特别,他的包装方式也很特别,是依照后世的方式包的。
不过塑料变成了白纸,样式也更加的简单自然了。
而他这样一摆弄,立刻就在人qun之中非常的出众了。
“这摆弄的是什么花啊!好像特别的好看!”
“那是玫瑰,不过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玫瑰花竟然如此的好看呢!!”
玫瑰花在汉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所以对于玫瑰花,还是有人认识的。
只是玫瑰花带刺,种植起来麻烦,所以愿意种植的人不多。
而苏云包扎的手捧花,却给人一种非常美好的感觉。
甚至有人已经打算购买下来了,只是苏云手中玫瑰花,和别人种植的不一样,他这个都是切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