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章 皆大欢喜! 四更求鲜花!(1 / 2)律师斯内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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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究车主在向其他人索取赔偿的时候,我们先看看车主自己有没有问题。”

昊天指着不远处“禁止鸣笛”的标志,道:“毫无疑问,这里是禁止鸣笛路段。”

“车主在禁止鸣笛路段鸣笛,导致狗受惊咬驴,驴又撞了车,所以,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车主本人理应承担一部分。”

在昊天说到这里,豪车主人脸色有些不自然,但表示能接受这个定论。

毕竟,这里的确是禁止鸣笛路段,他在这里鸣笛,理应接受其所带来的后果!

只不过他说好奇的是,除了自己外,他应该向两人中的谁索要赔偿?

毕竟这个问题从刚才就一直困扰到现在,他非常想知道!

事故另外双方,现场围观群众以及直播间数百万观众,同样非常想知道!

……

微博。

《狗咬驴、驴撞车,车主找谁赔?》的微博,也从众多热搜中,强势登顶热搜榜第一!

毕竟,这事儿实在是太奇葩了!

如果不是现实中发生的,他们真以为是中虚构的情节!

停车枫林晚:“我觉得肯定是驴,因为驴是导致车损的直接原因!”

在这条回复的下方,又有很多回复。

梧雨成风:“恭喜你答对了,狗,也是这么想滴!”

匿名神吐槽:“噗哈哈,楼你就别拐着弯骂人了,要我说,把责任推给驴,这对驴不公平!”

闷闷很乐咩哈:“驴表示:我不同意,谁赔偿我?被狗咬地疼,我踢车子蹄子疼,现在又被你给气地肝疼!”

月光心慌慌:“总而言之就是十四个字:是人是狗都在秀,只有蠢驴在挨揍!”

般若的精彩:“这起事故告诉我们,这辆豪车不要买,你想想,连驴的一蹄子都遭不住,事后还得花十万块去维修!买它干啥?”

……

事故现场。

万众瞩目中。

昊天继续有条不紊地分析:“接下来进行最后一部分,车主承担一部分赔偿后,另外一部分赔偿,该找哪方要?”

“《侵权责任法》第79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京都养犬管理条例》也有规定: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

“所以答案很显然,狗主人并没有对狗采取安全措施,大大增加了狗产生危害的几率。”

那狗主人听到这里后,明显楞了一下。

因为这明显把除车主外的责任,全部推给他了!

正当狗主人准备辩驳之时,昊天却没有给他机会,“从看管动物的角度而言,相对于驴而言,狗更容易看管,而狗主人并没有。反之,驴主人有牵绳,同时,也对驴的觜巴进行了套网处理。”

“而且从事发情况来看,驴被狗咬,本能反应肯定是乱跳,这种情况下,人想制止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人的力气和反应速度都有限。”

“同时从法经济学角度来看,通过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也可以看出,惩罚狗主人是合理的。”

狗主人原本想要辩驳,但此刻昊天把一大堆的专业用语给甩出来后,他到觜边的话,都给统统咽回肚子里了。

因为对方确实说的非常在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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