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七章(2 / 2)爱养猫的二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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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初二那年我终于拥有qq了,然后第二天去学校加了好友。

昨天他给我发的消息说刚好十年啦。

他是我账号里的第一个人。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呀,十年,3652天。

有无数人来来去去,回过头的时候还能发现有人一直在。

你们都夸我字好看,我也不晓得哪好看…但是笔真的是好看的!!

更点儿题外话:

说实话我写这篇的时候完全没想过会火起来,毕竟我只是想要怀念一下曾经喜欢过的少年。

说点愉快的叭,我最近看上我们公司的一个男孩子,这个男孩子高高大大的,模样说不上特别好看,但是我觉得还好看的:)

但是实际上是一个我完全没想过的类型,脾气有一点儿小暴躁,生气的时候对着公司的oss都敢扭头就走,再气急了可能还会打个架

我平时比较喜欢那种…高冷内敛风格的,或者温柔绅士的也很好。然后这个小哥哥就完全不沾边。

喜欢他是两件小的事儿促成的。

一次是他蹲在地上跟来我们单位的几个小孩子说话,他高的,蹲着还得低着头才行。然后我就看一群小娃娃围着他叽叽喳喳的,然后他一直是笑眯眯的特别有耐心的陪着他们玩

那个画面还好看的。

然后那会我想的是:哇…这个男孩子我要喜欢他了。

之后真的认真喜欢他是个更小的事儿。

有一天他们经理挑他刺,他脾气又不好,一整晚都不开心,跟谁都不说话。那会又很忙,他就冷着脸忙来忙去。而我当时就没事儿干,撑着脸透过置物架看他。

他看过来的时候我就冲他傻乐。

过了一会他再路过我的时候,依旧是冷着脸,却把捂在手心的一个栗子吧嗒放在我桌上了。

我觉得…他板着脸生气却偷偷给我藏了一颗栗子的样子真的有点可。

昨天我拉着他出去玩,天气暖和的,他陪我去海边溜达。我们俩打车去的,回来觉得时间还行,就走着回来了。

其实还蛮远的呢,林林总总走了一个多小时,那会我穿着高跟鞋,走在路上还得小心自己不要半路蹦跶起来哈哈哈。

然而快走回公司的时候我就觉得我的jiojio要断了,于是就暗搓搓的拽着他的衣服往前走。

然后…

他就反手拉住我的手往前走啦。

今天依旧是单狗的一天,不过并不妨碍我屠杀同类。

我说完了。

顺便熬了一碗鸡汤:)

我希望你们在遇到一个喜欢的人的时候,可以勇敢的、大大方方的告诉他,不是为了去赌他一个未知的可能,也不是为了让自己不后悔。你可以在满眼都是他的时候告诉他这件事,也可以在即将离别的时候告诉他,或者在你已经不再喜欢他的时候告诉他,这都无所谓。

重要的是,我希望我喜欢的人,在未来沮丧或者孤单的时候,可以想起来他也曾是别人秘而不宣的心事,他曾经的光芒万丈、他曾经的意气风发,都会有人记在心里。

如果真的有一天他落入谷底,我希望我是他爬起来的一部分勇气。

我瞅你们总是在夸我,夸的我怪不好意思的。

实际上我觉得你们应该多夸夸我同桌,他绅士又温柔,所以曾经那么着他的我,才会变得柔软呀。

“被一个温柔的人喜欢真是太好了呀他就像夏交接时最温柔和煦的那阵风万物经过你都变成柔软的样子然后你也开始对这世界充满了喜”

愿你们都拥有可以让自己变得柔软的人叭。

当你试着这个世界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会温柔起来的。

我有男朋友啦。

是个超级温柔的男孩子。

以后这个回答就不会再更新啦各位小朋友们。

不然的话对我曾经喜欢的人和现在喜欢的人都不够尊重。

愿你们都拥有最好的未来和最的人。

二哈:啦啦啦,还没结束,又讲下关于《小幸运》这首歌吧。当初讨厌的,后来却莫名其妙地成了我最喜欢的歌。它的意义对我其实重大的。我不喜欢唱歌,也不喜欢听歌,后来受它影响,喜欢上了听歌,我唱的第一首歌也是它,在我初恋面前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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