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
邵锦初伸出手,用还有些沙哑的声音低声喊,“哥哥。”
“宝宝乖乖!”
得偿所愿的谭睿渊高兴把被捂热的鸟蛋放进邵锦初掌心,鸟蛋竟然跟她的手掌差不多大。
邵锦初被养的太好了,两只手都胖嘟嘟的,一时竟没法握住鸟蛋,只好用双手包住,“我要养吗?”
“养!名字我都取好了,就叫荷包蛋。”
本来就想吃了这个看上去就很美味的鸟蛋的邵锦初:“……名字取得真好。”
听起来更好吃了。
谭睿渊长到六岁,正是猫嫌狗厌的年纪,根本不可能闲得住,在屋里待了没多久,就急吼吼跑了。
屋里又只剩下邵锦初一个人,她看着手掌里的鸟蛋,第无数次动了吃它的念头,好不容易才忍住。
邵锦初抬头看着门,还是想出去看看。
犹豫片刻,她裹着被子往床边挪了挪,小心翼翼伸出一只脚,想着应该不会再穿到刚才那地方,下一秒人又裹着被子出现在了黑土地旁边。
“……”
邵锦初低头看着裹在身上的大红花被,和手里握着的鸟蛋,苦中作乐,“至少这次不是一个人穿过来了。”
无奈的叹了口气,想到刚才谭睿渊出门前还叮嘱她好好养着蛋,忍不住苦笑。
就这个鬼地方,这蛋可能是她最后的口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