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特么的感叹,快逃命吧!”
噗,噗,噗!
短剑是地府的索命剑,落在山匪阵中,生起大恐怖。
薛石头脸色难看的,像是吃了一盆隔夜翔。
“逃啊!”
山匪们再次撒开腿逃跑,与逃跑的百姓背道而驰,这是他们失败的根本原因。
刘三水憨厚的脸上,流露出得逞的贱笑,招呼部下纷纷爬上马,加入后来的追风者,如一杆绝世霸王枪,刺进山纺阵中,造成的杀伤,令夏侯燕叹为惊之,若能统领这群家伙,下何处去不得?
当胜局已定,四散的流民,赶紧停下脚步,又聚拢到一起,他们可不想逃的,离夏侯燕太远,这可是长期饭票,还能保护他们的安全,他们确切的认为后来的杀神,是夏侯将军的手段。
刘三水驱马来到夏侯燕身边,赔礼道:“我等是奉主公李欢之命,前来相迎夏侯将军,事出紧急得罪之处,还望夏侯将军见谅。”
夏侯燕将银锤挂在马鞍上,淡声道:“既然也是主公的部下,一开始时为何不明?”
“追风者不能被俘虏,哪怕对手是同伴,这是追风者的准则!”
“刚才过来相帮,是因为百姓?”
“没错,主公过,遇到需要帮助的对象,可由在场的统领,做出决断。”
夏侯燕冷笑一声道:“你将流民搞得炸营,这件事我记下了,这笔账你们追风者得还。”
她完之后翻身上马,巡查队伍去了。
确定夏侯燕听不见,战士嘟囔道:“咱们帮她救了这些百姓,她还来怪责我们?”
刘三水郑重的道:“郑二虎你记好,相救百姓,是追风者的职责所在,不是我们帮谁救的,你可明白?”
“明白!”
“好,快去通知主公,出发!”
“三水哥,幸好我们追风者,是由主公统领,即使女将军想找碴,也不敢跟主公作对。”
“谁不是呢,以后离她远一点,女人很可怕。”
“是!”
人总得有一爱好,分散过多的精力与积累的愁思。
在前世李欢可以嘴里含香烟,脚下酒瓶子,当然他的发量足,只需这两样就够了。
吐一口云烟雾绕,解半生孤苦忧愁,他念及此处,不由喟然长叹,无论是前世,还是在如今的世界,他的心里,总是萦绕着一丝苦楚。
来到这个世界,烟酒这两样东西,后者是有好多品类,但没那个味道,所以李欢并不热衷。
光阴流转十八年,李欢一直没啥爱好,但现在不一样,他可以遛熊了,以大白熊的体力,足以将李欢多余的气力榨干。
“大白,你个瓜皮跑慢些,跑太快容易掉膘!”
大白熊转过头,眨着黑眼睛,疑惑的看着李欢,他到底是希望自己胖,还是希望自己胖?
李欢带着四百神臂弓手,埋伏在东山头,等待着刘家的粮车经过。
本来大家闭气凝神,埋伏的好像一块石头,可当大白熊来之后,众兵卒纷纷破功,这蠢物实在是太贱,挨个对着兵卒吹气。
阳光斜洒下来,刘家的粮车队伍,还没有影踪,李欢也就任白熊,瞎闹一阵养养膘。
“这蠢物爱跟着我,战场上刀剑无眼,看来得给它,打造一副盔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