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妍透过黑黑的不开灯的房间,看着窗外霓虹的闪烁。
当那些电流通过含有少量正负离子的气体时,相互碰撞,挤压,产生了让人晕眩的亮光,当然也不是每一个离子都那么听话,当灯光一闪一闪后,促的发亮,随即就陷入了无尽的黑暗。
自从街对面的大楼,换了只轮播新闻的LED大屏幕之后,闽妍都少了很多乐趣。
闵妍拉上窗帘,让自己沉浸在黑色的夜色里,这是自她20岁以来的独处自愈时间。
闵妍觉得,过了17岁,就不曾有过夏天,只剩下,七月,八月和九月。
那时的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如此的渴望被爱。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他是闵妍班级的语文课代表,更是闵妍的发小,当他站在讲台上领读这首诗的时候,闵妍总是觉得他是读给自己听的,以至于每次脸都涨的通红。
因为他们实在是太熟了,所以闵妍只能在上课的时候偷偷看他的后背,有时他会突然的望向闵妍,她也只是害羞的低下头,或者只是假装望向远方,放空焦距。
从10岁到20岁,整整十年,不能说闵妍暗恋了他十年,但是这十年,闵妍的世界,只有他这一个男孩,一个叫浩初的男孩。
作文一直是闵妍这些年来攻克难题,因为她总是把自己的心事藏在字里行间,更希望有一天,自己的作文能被当成范文,从他的两片薄唇中吐露出来,想想都是令人兴奋的一件事。
那么说,关于女孩儿的暗恋,男孩儿一点都不知道吗?
浩初知道,可是浩初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种意义上的喜欢。毕竟男孩儿都是晚熟的。
何况浩初打小就从他妈妈那听说,闵妍的“命”不好。
刚出生没多久亲生父亲就因为出特勤牺牲了,整个家断了经济来源,没法子为了闵妍,闵妍的妈妈在闵妍姥姥的撺掇与安排下又嫁了人,却被婆家人戳着脊梁骨骂,说是丈夫尸骨未寒,就另寻他主,可能天生就是不安分的浪蹄子,这才克死了丈夫。
闵妍的后爸开始的时候当闵妍是亲生女儿,可没过两年,闵妍的妈妈生下了后找男人的骨肉,还偏是个带把的,那时候闵妍还没懂事,开始的时候还和弟弟打架抢吃的。直到有一天,那男人出手打了闵妍,说闵妍是要饭的白眼狼,鸠占鹊巢的野家雀。闵妍妈不是没看到,可这手心手背都是肉,何况,如果不是闵妍,她可能也不会另嫁,背负骂名,现在又有了儿子,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没过多久闵妍就上了寄宿学校,弟弟也不待见这个姐姐,总觉得闵妍回家来就是为了要钱,所以全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不是向望无言,就是继父不断的在抱怨,说家里穷的马上就要没了米面,实在听不下去闵妍,也就草草收拾一下回学校去了。
人都是利己的,都是习惯按照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去臆想他人。闵妍妈的改嫁,一是婆家不肯帮着带闵妍,二是自己本身也不怎么想工作。可是到头来,却变成了闵妍的错。
浩初的妈妈是闵妍妈妈的“闺蜜”,至少浩初妈妈这样认为的。但是在闵妍妈妈看来,她就像是一只美丽又出众的黑天鹅,而自己只是借黑天鹅的光勉强站在鹅群里的小鸭子。包包,衣服,化妆品,浩初的妈妈多的是,总是在聚会或者见面的时候,带上那么一两样,塞到闵妍妈妈的包里。不是因为这东西有多好,而是在对闵妍妈妈说,“我嫁了个好人家,看你,多可怜。”有些人,就是通过别人的不幸来验证自己有多幸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