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舍里,一对朴实的夫妇,约莫五十来岁的样子。闻听外边的动静,起先以为是进了小偷,抄起家伙打开门。入目处,竟是一个年轻女子,一动不动地歪在地上。
“咋是个姑娘呢……”妇人惊讶道,“赶紧抬屋里去罢!夜里有狼呢,一会子骨头都不剩了!”
男人嗯了一声,“正好阿城缺个媳妇。”
妇人啐道:“胡说八道,瞧瞧她穿的,指不定是什么不正当的女人,咱家阿城老实憨厚,可不做这冤大头。”
男人皱了皱眉,“是是是,你生的儿子,明知家里一个烂包光景,吃了几年墨水,非要参加革命,这下好了,被通缉了,连家都回不来,我还丢脸呢!”
两人一面口角,一面将沈挽筝挪至炕上。
“哎哟,是血……这姑娘小产了!”妇人是过来人,发现异样,惊呼一声。
只见沈挽筝旗袍下摆渗出斑斑血迹,一双西式平底鞋上尽是泥土混着猩红。
再细看,是腿间流下的热血。
“你去村口找陈大夫来。”妇人拿着从沈挽筝身上搜出来的荷包,发现里头藏了几块银元,眼中绽放着奇异的光芒。
男人愣了一下,接过银元,“你怎么私自动用别人的东西。”
妇人面上喜气洋洋,“怕什么,权当给她看病了。”
男人暗自琢磨,觉得颇有道理,随即前去请大夫来。
那陈大夫切了脉,到底医术有限,只抓了帖益气养血的药。
妇人支起炉子煎好药,胡乱喂沈挽筝吃下,心话儿道:横竖大夫也请了,收几块银元则问心无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