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三十一 山重水复(2 / 2)跳跃的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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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S没有介意,因为是在宾馆里面,房间里面的商品明码标价,何况是女子自己开的房间。S本来十分谨慎,不愿意在这方面冒险,但当时确实冲动,加之刚刚又喝了酒,所以也就顾不及许多。第二天一早,那个女子就退房了,两个人再也没有见过。

现在,这个女人又突然出现,而且还命丧江滩,悲惨在做了一具无头女尸,而且还怀着他的孩子?

这真是荒诞而奇异!

不对呀,当时那个女子不是说是外地来出差的么?怎么还在本市?还有,到底谁这么凶残地杀了她?

种种的疑问在他心中,那曾经做过律师的头脑又在运转着法律的思维。

不过,现在他可不妙,他不是作为当事人的律师努力去做无罪或罪轻的辩护,而是被作为头号嫌疑人讯问。

作为曾经的律师,他十分明白当前的利害关系——稍有不慎,他就可能成为一起冤假错案的当事人。

他懂法律,也曾多次代理过刑事案件的律师,懂得其中的法律关节。但是,他也了解种种的冤假错案,生怕自己真的成了其中的受害人。

他又想起那个女子小腹部的“强”字,这多半是他时任男友的名字。当时他还问她,是不是以前男朋友带有一个“强”字?那个女子笑着嗔怪道,你烦那么多做什么。

女人总是容易头脑发热,在恋爱之中,为了表明自己的痴情,或者迷信山盟海誓之言,就在自己的身上做下永恒的记号。万一分手了,却从此再也抹不去,为以后的情感埋下不安的炸弹。

不过,在这起案件中,却可能意外地提供了一个线索:难道这个带“强”字的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当S在看守所备受煎熬时,何警长同样烦闷不已。虽然掌握了他们发生关系并且怀孕的证据,但这只是一个孤证。作案动机、作案现场、作案手段?S什么没有交待,也什么都交待不了。如果这些一无所知,那么根本形不成证据链,当然也就无法说是破案了。

与S一样被当作嫌疑人的还有当地一个单位的科级干部,姓方,今年四十岁,已婚。他在单位负责宣传工作,曾经找这个女子的广告公司做过宣传资料,因而认识,并且最近与女子密切来往。这个官员被押后,虽然承认与女子发生过关系,但坚决否认杀了她,目前既未能完全排除他的嫌疑,但也没有足够的作案证据。

何警长就是这么一边思考着案情,一边带着女儿走进了吴医生的心理咨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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