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天工作的结束。
他们还需要回到刑警队的办公室,进行汇总。
关于被害者,同一座楼的邻居都不了解。
现场搜到的身份证表明,被害者名叫朱以来。43岁,本地人。
案发前,一个人住在204室。
案发现场有明显的伪造痕迹,嫌疑人抹去的了自己的痕迹,然后模仿“红砖楼”案件进行了伪造。
连窗台上的鞋印,都是凶手使用被害者的鞋子印上去的,警察在玄关找到了完全吻合的鞋底。
一组刑警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了重要的线索。
一位住在四楼的居民,提供了证词,前一天的晚上9点钟左右,他从楼上,走楼梯下楼的时候,遇到了一位送外卖的男子。
男子背了一个送外卖的包,走得并不快。
而相遇的位置,大约就是一楼和二楼之间。
这位居民李先生,下楼吃夜宵,在小吃店吃了一碗馄饨,用时大约半个小时到四十分钟之间。
但是,李先生在进入单元门的时候,又看到那个外卖男子,男子急匆匆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
一开始,李先生也没有深入去想,经过民警的询问,李先生才发觉其中的问题。
第一,小区里是有电梯的。
送外卖的男子上楼的时候,没有使用电梯。当然,这在目的地是相对低矮的楼层时,是可以说得通的。
但不可忽略的是,楼梯间里没有安装摄像头,而电梯里一定有摄像头。
第二,男子上楼时慢吞吞的,但下楼却火急火燎地,这不符合常理。
有人提出,这可能是因为,下楼的时候接了另外一个单子。
最重要的是第三点,男子可能在楼上逗留了半小时之久。
至于,在这半小时里,男子是一直待在楼上,还是因事折返,需要调取小区监控。
第二天。
高杰调取了新惠路764号及周边的监控录像。
监控证实了民警的猜想,外卖男子在楼上确实停留了45分钟。
在这期间,监控拍到了二楼玻璃溅出窗外的情景。
玻璃碎屑在夜空中折射了远处的光,这个画面倒挺美丽,像是洒出银河的星星。
可惜的是,凶手在砸玻璃的时候,熄灭了室内的灯。
小区监控摄像,包括周围的治安摄像头,自始自终都没有捕捉到嫌疑人的脸。
既然嫌疑人很可能是外卖公司的员工,那么,高杰决定从外卖公司查起。
高杰从衣帽架上取下了便装,换上了一身黑色的便衣,他在警容镜前,用手捋了捋头发,便下楼,往停车场走去。
在调查的时候,穿着便衣不容易惊动嫌疑人。
行至一楼,高杰迎面碰见了两位同事。
“高队,新转过来一个抢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