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先生,我家主人有请。”屋顶忽然飘来了一个声音。
同时飘落的,还有三个身着破旧灰袍的人,他们的颧骨都被削去了一小块,缺口如同没有眼珠的眼眶,空洞而幽邃。
初新绝对想不到,这三个人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荆襄六君子”,其中更有江湖人称“惊才绝艳”的司马笙。
吴惆、唐觞、司马笙本是截然不同的三个人,此刻看来却没什么大不同。
随着颧骨处皮肉消失的,还有他们独特的个性。
千金会的灰袍人只需要传达十二楼主的声音,做十二楼主想做的事情,不必有个性。
短短几日而已,他们竟似失去了锐意和傲气,成了行尸走肉。
许伯纯没有问。
他知道灰袍人的主子是谁,所以他顺从地起身,像羊羔般来到司马笙身旁,司马笙一手提起许伯纯的后背,向门口走去。
门口站着初新,司马笙仿佛没瞧见般与之擦肩而过。
吴惆和唐觞紧随其后,也走了出去。
初新忽然问:“你们要将他带到哪里去?”
司马笙回头,淡淡道:“带到一个子先生找不到的地方。”
初新道:“子先生在找他?”
司马笙道:“是的。”
初新道:“为什么?”
司马笙道:“因为他是为数不多的或许能治好疫疾的人。”
无论子先生有怎样的目的,若要让病患有增无减,许伯纯这样的人必须要铲除。
初新道:“他【】住的这个地方也很隐秘,子先生恐怕也找不到。”
司马笙道:“既然我们能找到,子先生怎会找不到?”
他说得很有道理,初新反倒无话可说了。
吴惆开口道:“我家主人还嘱咐,想请穿红袍的贵客喝酒,不知可否赏光?”他说话细声细气,像个待字闺中的姑娘。
初新答应道:“好啊,什么时间,什么地方?”
吴惆道:“你到时自然会知道,因为整个洛阳城都会知道。”
初新苦笑道:“不知那时我还有没有命。”
这句话他说得很轻,没有让除他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听到。
只有他自己清楚,红袍下他的皮肤已溃烂成了什么样子,要忍住抓挠又是多么困难。
司马笙、唐觞、吴惆已带着许伯纯走了,他们的脚步很轻键,用的都是极正宗的轻功,显然是名家出身。初新托着腮帮子想了很久,并未猜出三人的底细。
地毯软得像张床,他不觉躺了下来。
院中有脚踩草坪的声响,他好不容易紧闭的双眼又警惕地张开了。
又是三个人。
三人的脚步都很沉重,显然块头都不小。
他们的阴影吞没了初新,初新明白,自己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已拉得很近了。
“晒太阳都要打搅吗?”他从地坐起,眯起眼睛装模作样地伸了个懒腰,低下头问。
“住在这里的侏儒呢?”问讯的声音如洪钟,震得初新耳朵疼。
“走了。”
“去哪里了?”
“我不知道。”
洪钟般的声音有些愠怒:“你最好说实话。”
初新叹了口气道:“这年头,谎话都爱听,实话却没人信。”
风声。
当拳掌的速度够快时,会形成劲风。
初新听得出,风声就是由拳掌引起的。
碗大的拳头正朝他砸来,大概声如洪钟的那个人生气了。
有些人生气不过是放屁,有些人生气却要人命。
拳头砸在了柔软的地毯,初新早已不在原处。
他已退到了许伯纯刚才坐过的椅子边。
他终于抬起了头,看清了三人的模样。
出乎意料的是,只有两个是体格健壮的高大男人,还有一人却是个瘦小的、容貌清秀的女人。
“这种拳头如果砸在我身,我大概永远无法开口说话了。”初新说。
“子先生有言在先,侏儒要活的,穿红袍的人却得死。”女人开口道。她的嗓音低沉沙哑,像个男人。
初新试探性地问道:“八卦使?”
女人不无感伤地回答道:“天地风雷,水火山泽,如今能替子先生分忧的,不过我们三个而已。”
初新凝视着女人,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子先生究竟是何许人也,值得你们以死效忠?”
女人的语气果决:“他是个真正的男人,男人中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