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三章 鸿雁来时曾会面(2 / 2)周小小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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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何鸠占鹊巢,抢夺诩儿的东西?”

元欢微笑着,缓缓道:“太后现在才明白这是元家的皇位吗?”

胡太后缄口。在抢夺东西一事,她也是鸠。她清楚自己前倨后恭的样子很难看,作为一国之母,她还是很注重脸面的。

“皇叔,您的祖父和朕的曾祖是同一个人,他绝不想见到同室操戈、手足相残的场面。”元诩努力地做着最后的尝试。

“无关谋权夺位,我在意的只是一个结果。”

元欢的话,元诩不懂。

元欢环视殿内剩下的宦官和宫娥,道:“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你们要装作不知道,替我永远保密。”

众人纷纷跪伏,表示对元欢的忠诚和对秘密的坚决守护。

然后他们的脑袋便和身体分离了。

关于秘密,谁能比死人更可靠呢?

“即日起,你们同他们一样,是我的手脚,我的嘴巴。”元欢指了指那群黑漆漆的甲士,他的意思很明确,他要让元诩和胡太后成为自己的傀儡,说他要说的话,做他要做的事情。

“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元诩问道。

“他们是什么人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赢了。”

的确不重要,无论他们来自名门还是出于寒族,他们最后归属于哪一方阵营都无关紧要。他们是历史的铺路者,历史却绝不会铭记他们。

“最强的拥有一切,据说这是祖父的信条。”元诩望着满目狼藉的景象,若有所思地说道。

“孝文帝当得起‘远见’二字,他是大魏最出色的帝王,”元欢在笑,他的笑容里多了些意味深长的东西,“在我的帮助下,你或许也不会干得太差。”

他转身准备离开。临走前,他望着殿外幽深巍峨的宫宇,颇为释然地说道:“你们的饮食起居将由我选派的人负责,好好休息吧,因为这也是我正要做的事情。”

宫门外,一辆马车已等候元欢多时。元欢很兴奋,也很疲惫,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发生得也太快。当然,一切是朝着他预计的方向发展的,连这辆马车也是,停下的位置和他料算的分毫不差。他走入车厢的方式娴熟,坐下的姿势舒服。他本就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如今他完美地胜利了,他忽然觉得有些不那么完美的事情变得可以原谅了,例如马车夫那顶难看的斗笠。

斗笠斜斜地戴在马车夫头顶,编织工艺并不精巧,看起来邋里邋遢的,一点儿也不精神。马车夫本就是个慵懒闲散的职业。只需要赶赶车,喂喂马就行,其余时间可以留给酒,也可以分配给女人。

只要那马车夫稍许有些钱。

马车穿过洛阳的大街小巷,途径一家酒馆和好运米铺,行驶在宽阔平整的路面,元欢听见悠扬的经文声,他知道这条路就是洛阳的中枢干道——铜驼大街。

诵经是为了内心的平和安详,可对佛的信仰是否真的能让人放下偏执,放下仇怨?

马车左转,旁边有水声。元欢知道此处是城南的河渠,沿河是一片烟花地,醉仙楼就位于这条路。里面那些醉生梦死的人绝对猜不到中原于今日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在元欢看来不过是样貌可亲的蛆虫而已,在浑浑噩噩地浪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暮归的农夫与牛,浓妆艳抹的风尘女,白衣长剑的侠士,另一个洛阳于黄昏开始活跃。元欢扯了扯车厢的幕帘,避免不雅的坐姿被外人瞧见。

城东,万顺王府。

王府的大门装饰简约,不着奢华,王府内有矮树林,有假山石,有青池塘,布局协调,细看才能寻得王府主人胸中丘壑的蛛丝马迹。

穆越兰悄悄地沿石板路而来,脚踩木屐,发出“嗒嗒”的声响。她走到元欢面前,往他的嘴里塞了一颗枇杷。

“很新鲜。”元欢称赞道。

“是枇杷。”穆越兰的回答牛唇不对马嘴。

“我知道,很久之前,我曾尝过枇杷的味道。”

元欢微笑的脸闪过一丝错愕。

他问:“送枇杷的人,你见过吗?”

穆越兰嗔怪道:“你怎么跟碰了鬼似的?”

“你见过他吗?”

穆越兰诧异地盯着他。她从未见元欢如此紧张过,她发现元欢的微笑已经随着他面部的肌肉一同僵硬。她试图安慰:“只是个很普通的年轻人啊……”

元欢突然咆哮道:“我就想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穆越兰吓得跌坐在石板路,她手握的几颗枇杷果散落于地,其中一两颗还蹦蹦跳跳地滚出老远,就像在讥笑她的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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