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一章 鹤体的真髓(2 / 2)唠唠猪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这气息与今早程羽君贴身教授自己练功时给他的感觉是一样的,脑海里只剩下程羽君那张一脸认真相的倾世容颜。

岳轩脑中自然的浮现出一首诗,诗的出处他当下都记不起来了,他不知道手里的笔是怎么动的,全凭自己的一是在驱动,笔是那般的轻盈,从来有过的触感,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而为。

程羽君见岳轩进入到一种近乎空灵的状态,看来他是顿悟了什么便直起身来不在打扰。

岳轩没用过这么好的毛笔,前世用的笔几块钱一支,商家都不太会写,让他在一堆带着塑料帽的毛笔里选,那做工简直没法吐槽,用几下就会自己分叉,他都怀疑那是不是兔毛的。

程羽君这支使用狼毫做的,这是写鹤体书法最好的笔了,传闻传作者本人徽宗行书时用的就是这狼毫笔。

紫毫兔毫刚性最硬,是用毛皮油亮的山兔的背部的黑尖毛制成,适宜书写行书或者草书。

天骨鹤体常人第一眼看上去会有一种很硬的感觉,实际上它突出的是一种筋骨挺劲,整体规整匀称,均匀峭拔,灵动飘逸,爽朗清润的感觉。

运笔讲究平心静气的心境,讲究游丝行空的运笔,每个字都有楷体的形,行书的势,撇如匕首捺如刀,回锋时横带钩,竖带点,正所谓铁画银钩之感正是它的写照。

赵佶本就是大书法家,初习黄庭坚,后学褚遂良两位书法大家,集合了众家之所长,在唐代薛稷,薛曜的瘦劲楷体的基础上将其发挥到极致,创造出了这举世闻名的字体。

每个笔画的回锋都透露着随意洒脱,不是你刻意临摹就能够学会的,岳轩初学之时也是每每为之头痛,同时也不得不感叹宋徽宗的在书法一道上的才华。

程羽君的眼眸迸发出光彩,在她眼里岳轩的行笔是如此的优雅美观,就像是一只只仙鹤神鸟在雪地上昂头振翅,放声高歌,翩翩起舞。

程羽君无疑是喜欢书法的,她练习书法首先是来缓解心中的压力,她身上承担着各种常人难以理解的各种压力,若是没有缓解释放的途径她早就崩溃了。

其实是中和自己身上的戾气,从十六岁就开始征战沙场,每次都是从血肉横飞,嘶喊震天,枪戟林立的战场中冲杀出来,浑身上下不知沾染了多少鲜血,积攒的戾气不知几何。

这戾气如果不能即时排泄,就会被其反噬,变成一个只知杀戮的狂魔,平心静气的练字就可以排解这种情绪,最好的证明就是程羽君的字都有杀气,常人看见久了会感到心悸。

现在岳轩的字就让他感到无比的舒适,程羽君感到她那早已千疮百孔的内心得到一丝治愈,比先前岳轩写的那两张感觉要好太多了。

纸太小,岳轩没有施展开也是那些字缺少灵动的重要原因,鹤体就是要大些才有它的意味。

两刻之后,岳轩的笔尖悬停在了宣纸的左下角处,两首四句七言律诗跃然纸上。

岳轩的双眼还在直勾勾的盯着桌面,整个人保持着停笔的姿势一动不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