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间程羽君已经走出了院子。
岳轩拿着这枚髓孔特别大的鹿角扳指不知如何是好,对鸢鸢问道“什...什么意思?难道是我带过一次,将军她就不要啦?”
鸢鸢一下子不干了,用葱指点着岳轩的脑门说到“不要你个大头鬼,瞎想什么呢?这这扳指可是小姐从十六岁那年就开始戴着,无论在家还是战场都用它,是小姐的随身物件,小姐她能和你在一个碗里吃饭,还在乎你带过她随身的扳指?”
“既然这扳指如此重要,我收下不太好吧”岳轩感觉手里的扳指有些烫手,
“哎呀”,岳轩捂着脑袋惨叫一声,回头一看,原来是牛健走过来给了他一个脑瓜嘣。
“四哥你这是做什么?”岳轩捂着脑袋问道。
牛健则一脸羡慕道“你小子别不知好歹,这是小姐给你的奖励,我们几个进府的时候也都有,但那都是小姐用过的兵刃什么的,可不是像这样的宝贝,小姐真的对你很偏心啊”
岳轩拿起这枚扳指对着阳光看了看,怎么看这都是一枚很普通的骨头做的扳指啊,上面还有一圈黑黑的不是是什么脏东西,但是闻起来却没什么味道,反有一种淡淡的刚才贴近程羽君闻到的那种味道,难道是个古董?可它的材质怎么也比不上玉石贵重吧,骨质的也得是犀角和象骨更上档次吧。
这扳指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程羽君带过很久的一个扳指了,这也是让岳轩心里唯一看中的地方。
“这难道是个很名贵的宝贝?”岳轩疑惑道。
牛健一把将扳指拿到手里鄙视岳轩道“这扳指是专门用做武扳指的驼鹿角盘骨制成的,不是那群纨绔手里的徒有其表的玉扳指可比的”
这枚扳指牛健也眼馋好久了,平时他虽然大大咧咧,可他是实实在在的军人,对兵刃及其配件还是比较了解和痴迷的。
牛健看着扳指上的满圈鲜红的血线和环绕扳指一圈十分明显的黑璋用欣赏的目光和赞美的语气说道“真是太漂亮了,做这支扳指的驼鹿一定是一只处在全盛时期的健壮雄鹿,看这髓孔,一定是取得角盘骨上黑璋最大的一段,
某以前听将作监的老匠人说过,这驼鹿在盛夏之时角上会分泌出胶白色的汗液析出,据说是它角里的精华,这东西会让角做出来的扳指内壁自带粘性,虽有髓孔却并不磨手,上面的血线越匀称成品就越透气,因此久戴而并无秽臭之气,天生就是做武将扳指的料子,
还有这上面的这上面的黑璋,这可不是什么脏东西,这是汗液长期沁透到扳指的髓孔里形成的,有黑璋环绕可是名品,
这支扳指小姐带了七八年之久了,上面的黑璋已经很漂亮了,嘿,这要是拿出去给那帮纨绔们说这是定军侯程将军带出来的扳指肯定被人挤破头拿着钱买,
你小子要是嫌弃啊就给某好了,某拿一个玉制的跟你换”
牛健一边陶醉的欣赏一边做出拿到近前闻一闻的动作,被岳轩一个飞身跳起给夺了下来。
开玩笑,这扳指最吸引他的地方就是上面有程羽君身上的味道了,怎么可能给你闻,您那鼻毛都长出鼻孔了好吧。
这扳指上的味道今后只能是自己的独享,虽然岳轩自己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迷恋这味道。
“嘿嘿,四哥就不用了吧,这扳指太小您也戴不上,您还是留着你那个玉制的吧,再说以后将军找我问起来,咱俩都不好交代不是?”,岳轩一脸傻笑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