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章:不够圆润(2 / 2)坝上冯家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所以相对而言,牧笛更希望自己是单一灵根者,因为这样他的修炼速度会快上许多,只可惜天不遂人愿,给了他什么劳什子雷灵根...

他学的是电气专业,和电打了十来年交道,虽然他已经很注意细节了,但是电是纸老虎,他依然避免不了被电打,早就已经怕了,若不是为了养家糊口,鬼才愿意干这行!

这是很正常的,不懂电的人往往会心存畏惧,不会轻易的去接触,而懂电的人深知其危险性,但是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触电的几率比普通人大很多,久了便会对电产生一种敬畏之心。

正应了那句话,越懂电的人越怕电,九勇打心底不想再接触电这玩意了,但是老天爷仿佛跟他开了个玩笑,他没得选啊!

由于雷灵根稀少的原因,功法自然也比较稀有,基本上都被某些宗门势力掌握,而余城主和夫人是木灵根和火灵根,对此也是爱莫能助。

但好在他们夫妻当年在云游四海时曾偶遇到一只七阶雷鸟兽,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双方自然是大打出手。

而在打斗过程中,他们无意间将雷鸟兽逼入狂化状态,在两人成功将之击杀以后,才发现体内竟因此而凝出了雷魄!

雷系妖兽想要凝出雷魄的条件极为苛刻,简直比登天还难,只有两种情况才有可能诞生,一是妖兽发生变异,但这种情况万里挑一,甚至有时候数万数十万也不见一只,而第二种便是妖兽暴走,刚好处于狂化状态被击杀时充满了极端的怨念才有那么一丝可能。

所以说这雷魄是价值连城一点都不为过,城主夫妇一直留在手中,原本打算待价而沽,可是现在他们却毫不犹豫的给了牧笛,他们甚至刻意隐瞒了其价值,就是怕牧笛知晓后不肯收下。

确实,按牧笛的性格要是知道手上这龙眼大的雷魄价值连城的话,肯定不会再这么随意拿在手中盘它了,估计会小心的收起来,然后...

卖了它!

雷魄如一颗玻璃球晶莹剔透,只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它的里面有一丝雷电犹如活物一般在不停的变化着形态。

现在牧笛不知道该拿着雷魄怎么办,据余城主所言,若是融合灵根相应的灵物,能够让灵根更强大,但这都是下乘之法,只有依靠自身不断的磨砺,才能臻至完美!

完不完美,强不强大什么的,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他只是怕若自己学会了使用雷电之力,第一个劈死自己罢了。

“听余伯父说应天书院有一功法名为五雷,威力之强,习之可毁天可灭地,可屠神可灭魔,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在手上把玩太久,盘得有些累了,牧笛发现自己手心上竟全是汗,他顺手往身上一擦...

‘嗞啦’一声,房间内冒出一阵耀眼的电光火石,然后一切重新恢复平静,只剩下牧笛丧失了意识的身体瘫倒在地上不停的抽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