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需要一件控物的法宝,嗯,最好是比较低级的法宝,给你们一天的时间,找不到的话,斩!”
又要斩?
山神和土地那个苦啊,这就是当小吏的难处了,随便来一个上官,动不动就说要斩他们。
“属下领命!”
看得陈枫美滋滋!
等到第二天,赵公明就发来了一件法宝,点开来一看。
(土地公家的烧火棍)
说明:有控制十斤以下重物的能力,能变化成一些简单的物什。
注:法力有限,一天只能施展十次。
能施展十次也很了不起了,十个三分球,也就是三十分,一个人在一场球赛中,能拿下十个三分球,足以傲视群雄。
但是要把它变成什么东西呢?精致的羊毛护碗?
对了,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打篮球的人戴护腕是最正常不过的了。
“赵公明这个小弟还真是给力,今晚多买一点好酒好菜给他。”
这样就爽了,以后篮球练习赛就不怕投不进球了。
只是,土地公家的烧火棍都没了,他以后怎么烧火?
“管他呢,死道友不死贫道。”
等到下午放学的时候,杜芳芳依然跟着他,陈枫就当她是空气。
孟云虽说只是副队长,但他才是这支球队的灵魂人物。
所有的训练都是他在做,他对篮球的热爱是毋庸置疑的,他倾注的心血,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即便是身为队长的云飞扬,也听他的。
不过,作为一支业余兴趣篮球队,他们的实力实在是不敢恭维,所以得更加的努力练习才行。
今天又要打一场篮球练习赛,孟云和陈枫,带着三个新人一队。
云飞扬和龙超带着三个新人一队。
不得不说,孟云在陈枫身上倾注的心血是非常多的,他认为,这支篮球队里面最有潜力的就是陈枫了。
至于云飞扬和龙超,在孟云的眼中也只是勉强合格的篮球手。
当裁判的口哨吹响之后,结果有一群人走了过来。
陈枫他们的篮球练习赛是打不成了。
对方也是身穿篮球运动服的,一共有七人,为首的一个是个长发男。
那长发男长得虽然瘦,但却有一米九几的身高。
而且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戴着很绚丽的护腕,那个长发男扬着脖子喊了一声:“喂,你们是大一新生吧?”
“是!”出于礼貌,孟云走过去跟对方寒暄。
“你是这支球队的队长?”长发男很是不屑的看了看孟云。
孟云的块头是很大,但是打篮球不是比个子大,如果每个个子大的人都是高手,那还打什么篮球?
两只队伍只要比一比哪一方的块头更大,就宣布哪一方赢就得了。
“我只是副队长,但是我有权决定这支球队的任何事情。我叫孟云,学长们好!”
孟云这也算非常有礼貌了,但是对方就没礼貌了。
“我不管你叫什么?我是来告诉你的,从今天起,这个篮球场,你们不能再用了。”长发男说的很嚣张。
“这。”孟云可是跟老师申请了的,这个篮球场是给他们用的,反正下午有四个小时归他们。
“怎么,你们不乐意吗?”长发男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他身边的一个大块头冷笑道:“就凭你们这么一支烂得不能再烂的篮球队,也敢霸占这么好的地方?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没错,识相的话,把篮球场让出来,那我们就不动手了。”
对方一个个面色不善,看情况,如果不把篮球场让出来的话,很可能要打上一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