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凡笑着说:“不要拒绝,我认为它们值一千金币就值一千金币,丽莎你在魔法学院肯定会有许多花销,而我不喜欢钱,我对钱没有兴趣,你要还认我是你的好朋友就接受这些钱。”
丽莎只好接受张凡的一千金币,丽莎在魔法学院的确有许多花销,要不然她也不会加入雷神佣兵团赚些外快。
张渣辉听了张凡的话小声吐槽:“我信你个鬼,你要是对钱不感兴趣可不可以把钱给我?”
古德心里怀疑:“他要是真对钱不感兴趣,那么凡肯定是一个大家族子弟,也只有虫都的大家族子弟才能培养出这么年轻的三阶武者,这想也能说的通了。”
众人在茫茫群山中艰辛跋涉,途中虽然路过几个专门为行人补充给养的客栈,但众人没有多作片刻停息,一路上风餐露宿,在第十日来到了名闻大陆的罪恶之城。
罪恶之城地处茫茫群山中最大的一块平原之上,虽然被称之为城,但这里却没有城墙,只有一条河流成「田」字型环绕、穿插于自由之城,这条河流是城内最主要的运输要道。
这里人口有四十万左右,和其他大城市相比少了许多,但繁荣的景象却不下于任何一个国家的都城,城内车水马龙,店铺林立,风月场所、钱庄、赌场,武器贩卖……应有尽有,繁华的罪恶之城名闻大陆,是大陆名城中一颗耀眼的明珠。
罪恶之城日常所需的物资一半是自己供给,另一半则由东、西大陆源源不断的运输过来,由于路途遥远,所以物资运输不是很方便,这也是自由之城人口不能过分膨胀的主要原因。远远望去,罪恶之城被青山环抱,被绿水缭绕,如同世外桃源一般,风光怡人,景色秀丽。
或许可以将罪恶之城称为一个小国,因为这里是一片自由之地,不归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城内也有军队,但不是很多,日常的事物由五位城主共同协商处理。
这五个城主原先就是五个劫匪头子,各个实力强悍,手下强将无数,有一次一个小国家的王子不知道被哪个势力的劫匪杀了,那个国家的国王派兵过来剿匪,这五个大土匪结盟对抗国王派来的部队,后来那个国家败的一败涂地,五个人从此歃血为盟成立罪恶之城。
罪恶之城从最开始的土匪窝,发展成为税收之城和娱乐之城,在这里只要你有钱,什么都能玩,不过这里也很危险,你的钱财或许可以要你的命。
古德交了过路费带着众人进城然后小心翼翼的说:“我们在罪恶之城尽量低调,花钱也不要大手大脚,这里有许多极恶之徒。”
雷神佣兵团尽管已经非常低调了,他们不想在这里快活,只想快速穿越此地,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他们刚刚进城就有人注意到他们。
与其说注意他们不如说是注意到玲珑和丽莎,一个尖嘴猴腮的老鼠兽人偷偷的跟在张凡他们身后。
“王力那个家伙贡献给帮主一个美人就受到了重用,这两个小美人可比王力送给帮主要漂亮,只要把这两个小美人贡献给帮主,我一定会受到帮主重用,嘿嘿!”
张凡在得到冥想法后就努力学习,有不懂的就问丽莎,丽莎也没有觉得烦反而十分乐意,凡不喜欢她,她却对凡很感兴趣。
张凡冥想了五六天,他好像感觉到了空气中的什么,可是就像有一层膜总是捅不破,他不知道到底哪里错了?
张凡心想要集中精神,想着:“我想要学火系魔法,火系魔法,火是从哪里来的?人类祖先刀耕火种,原始人对火的崇拜。”
……张凡心里想着想着不知道怎么就感受到了火元素,这让他莫名其妙。
张凡渐渐感受到空气中暴躁的火元素,它们非常不稳定,凡用精神力联系这些火元素,让他们集中在自己的手上,这些火元素一到一起就爆炸,张凡实验了好几次终于可以发出一个小火苗。
张凡之所以可以如此快的沟通火元素那只因为他的智力比一般人高,精神力也就比其他人高,要是被丽莎看见凡这样快成为魔法学徒,她肯定大呼:“天才!”
丽莎可是知道她刚开始在导师的引到下才能在半个月成为魔法学徒,她导师还说她是一个天才,凡自己就能成为魔法学徒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张凡之所以想学习魔法是因为他想用火系魔法装逼,别人烧饭还要点柴火,他要是学会火系魔法就可以用魔法烧烤做饭那多拉风。
张凡看着手指上的小火苗说:“哎!看来我真是没有魔法天赋,到现在才搓出来一个小火苗,这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烧火做饭啊?”
要是被其他火魔法师知道他奇葩的想法,他肯定会被烧的渣都不剩。
清明节坐车回老家,晕车厉害。
过几天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