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分别对案件的性质,听取犯人所犯的一切事情,经过仔细分辨后立下判决词。但在执行之前,先呈帖木儿审核一下,帖木儿说怎么办,他们在一步一步的照做。
法官在作判决书的时候,先由缮书根据法官的意思抄写,登记过底簿后,再由法官于判决书上盖印。
另外还有一个官吏,从法官之底簿上,将原文抄于清誊簿上,在这份摘抄的判决书的尾部,还得由法官盖印。
清誊簿是给帖木儿批阅所用。帖木儿在此薄上用过印玺,就算是批准了,没有用印玺就算是不批准。
帖木儿用于司法案件的玉玺,其印文为“公正”一语,文外的四个角落里,有小圆圈三个。此圆圈为法官为这次案件写判词做记录的,保证能第一时间内能找到这个案件的直接负责人。
最简单高效的还不是司法案件的处理。
用莫然的话说,这些所谓的司法案件,不过是帖木儿审核自己的直系手下所用的,要是推广到整个帖木儿帝国,帖木儿还不得累死。
最让人惊讶的是帖木儿帝国的驿站制度,比大明还厉害、还牛叉。
帖木儿在其汗国内,遍设驿站、备置马匹,以供各方来往换乘。较大的驿站上面,常备良马有上百匹,多的能达到二百多匹。
驿站内的设施也很科学,为供给各驿站人员的需要,还为了饲养马匹的方便,各驿站旁边建有馆舍,可供人休息和吃饭。
帖木儿的使者,每到达一个驿站,立将原来的马匹交给驿站,在驿站上更换新的马匹继续前进。驿站的马夫一同前往下一站,将原来的马匹领回来。
万一马匹在途中疲乏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前进,使者可以在路上遇到骑马的人借用坐骑,无论如何必须要前进,绝对不能中间停止。
按驿站的规定,帖木儿的使者,在路上需用马匹的时候,迎面遇到的行人,无论身份地位的高低,即便你是宗王、贵族、或者是行商走贩,只要使者提出借马的请求,对方必须下马借给使者。
不论你是谁,对与这个义务,都不能用各种事情来推辞。若是你有迟疑,或者干脆是拒绝的时候,就有被斩首的危险。使者在途中借到的马,等跑到附近的驿站,就再更换其他马匹。
帖本儿不仅在撒马尔罕来往的大道上之施行此项制度,即帖木儿帝国其他各处道路上,都是实行这样的做法。
就是因为这样,驿站与邮传的使者,随地都可以见到。其作用在使帖木儿各地的消息互通有无,而为帖木儿办事的巡查使者,昼夜活动于帖木儿帝国四方。
莫然感慨,大明虽然国富民强也不敢使用这样的政策,万一这些传递消息的使者,借此事故意杀人和勒索财物呢!
张邈无奈的摇头说:“这些人就算想勒索,估计也没有时间。虽然帖木儿并未限定这些驿使要昼夜奔驰,只规定每日行程为五十程,这一程可是十里路。一天要跑个五百里路。
这样已经让这些使者,不敢有半点缓慢的动作。所以就算半路马匹因奔跑过度而死掉,也在所不惜,因为帖木儿最喜欢看到情报迅速的回到自己手里。”
莫然听完,连喊三声变态,就算你的马多,也不能这样浪费啊!
不过虽然浪费了马匹,但是情报也能迅速的传递到帖木儿手里,不像大明的边关急报,就算是急报也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