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变了不少,人的愚昧仍然没有变,依旧有人在通过这样的方式发泄着自己的兽欲,折磨和欺压着无辜之人。
冥城她略有些好笑地看了一眼旁边的时间琳,笑道:“只是我没想到他贪图省事,直接把我的基因,连续用到了两个书之使魔身上。说实话,在我见到琳之前,我都不知道这件事情。”
时间琳有些不自在地看了我一眼,未曾看见我有什么表情。她低下了头,小声说道:“我很抱歉,莉雅小姐。”
“没什么需要抱歉的。况且我也没有埋怨过谁。”莉雅飒然挥了挥手,大方地说道。“我向来不是很看重得失。况且,本来便是我得了天大的便宜。”
我砸了咂嘴。不以外物得失以论悲喜,说着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闲聊没多久,我在路边拦下一辆客车,与司机商讨好了价格,载我们到武当山镇。一路上,我能够清楚地感受到周围有人在注视着我们。
对于这些仍然不死心的人,我的态度是置若罔闻。一直到我们进入了武当山下的武当山镇为止。
莉雅想要即刻上山。但我执意要在山下休息一天,等到晚上再走。
上山去,我们还不一定会遭遇到什么呢。万一道长不近人情,执意要将莉雅抹除,我们必须做好翻脸准备。
所以我需要在这里休整一晚上,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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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很快过去,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
我一脸无奈地躺在床上,扭头看着帘子那一边趴床上看书的莉雅的倒影,忍不住耸了耸肩。
为什么两个人非得要住一间屋子呢?
是莉雅要求的。
她给出的理由很充分——有不少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的人。
诚然,纳兰无论是活着还是死去,都会有人想要得到她。
即便是她的尸体,永恒之书,也是梅林留下来的宝物。又有谁不想要?
在这种情况下,无疑住一间房是最为稳妥的选择。
好在有时间琳跟着我,不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尴尬。而且这家宾馆的双人床之间竟然有一个帘子,实在是太贴心了。
我坐在床中间,翻看着纳兰本体的这本永恒之书。
书上记在了很多有用的小魔法,例如治疗术,清晰术,火焰链术,和最简单的魔法防御结界术。可以说,它记载的东西是很全的了。
成条的魔法咒文大概有上千条之多,我所能够看懂的却只有那几条最基础的。时间琳说我精神力不够强大,还无法阅读后面比较复杂的咒文。
“要学,还是要从最简单的治疗术学起。”
时间琳轻声说道。她轻轻地打了个响指,一只小老鼠便忽悠悠地从床下跳了上来。
那只老鼠的动作非常的生硬,一看便是在时间琳的操控下,身不由己地跑过来的。
“小家伙,委屈你了!不过你放心,我会切断你的痛觉的。”
时间琳低声说道。她的话音刚落,小老鼠便如同触电一般,僵在了那里。
她轻轻地用手指,在小鼠的背上划开了一道口子,鲜血从皮毛之下渗了出来。
尽管痛觉已经被切断,但求生的本能让这只可怜的小老鼠立刻剧烈地挣扎了起来。
时间琳只是轻轻地打了个响指,小家伙的动作立刻停了下来。
“御主,吟诵咒文,为它治疗吧。”
时间琳轻声说道。
我缓缓地伸出一根手指,庄重地抵在小鼠的伤口之上。
这是我成为异术师之后,第一次正式地学习使用魔法。尽管是一个小小的治疗术,但我并未掉以轻心。
魔法咒文总共有四十八个,前六个为首母,是确定魔法咒文性质的字母。治疗术仅仅由三个咒文字母组成,可以说是所有的咒文当中最为简单的一种了。
如果用英语字母近似表示这三个魔法咒文的话,大概是“RˋTˋF”这样的吧。
随着简短却铿锵有力的字符从我的嘴里缓缓地念出,我感受到魔法元素在我的指尖凝聚。
我的灵视,看见我的指尖泛起了绿色的光芒。当我的手指接触小鼠的皮肤时候,几乎是一瞬间,那一道被划开的小口子停止了出血。
绿色的魔法元素能量催发了小鼠伤口周围的凝血和自愈因子,使得它的皮毛缓缓地愈合了。
不过,那一道疤口却是仍然显眼。恐怕还要过几天才能恢复如初。
这就是治疗术,非常之不炫酷,也非常没有作用的小法术。它几乎在实战方面没有任何的价值。
不过,它胜在简单,易上手,实在是一个练习吟诵咒文的好魔法。
“御主,今天晚上你就将这个魔法练熟吧。”
时间琳温柔地对我说道。
我此时无暇理会她,径自沉浸在对魔法咒文的研究当中。
治疗术,通常异术师都是要将它练习千百遍,才能晋级下一个。而我在第一次施展出来之后,立刻抛弃了治疗术,转向了下一个法术。
第二个法术叫做“照明术”,顾名思义,便是将魔法元素集中到自己的指尖,形成一股光亮。这法术也没什么用处,只是在黑暗的时候当个手电筒用一下罢了。与治疗术不同,它是由四个字节组成的魔法。
我集中精神,按照书上的咒文施展,指尖微微地亮了起来。
那光亮一明即灭,我也不去理会究竟有没有施展成功,便又瞄准了下一个魔法。
一时辰之内,尽观前半本书,每一个魔法都被我施展过了一次。
这种走马观花的练习方式,倘若被某些年龄较大的魔术教授看见了,定会跳脚痛骂:“你这样练,一辈子也练不出来什么效果!”
固然,魔术练习是需要一砖一瓦的积累,积累起来释放的熟练度,才能做到法随心动。
但是对于我而言,这样的方法非常不适用。
所有释放过一次的魔法,所有看过的魔法咒文,我便再也不会忘记了,所欠缺的无非便是施法的熟练度罢了。
施法的动作,吟诵咒文时候的速度,皆是熟能生巧的事情,初时需要用苦功夫堆平它,但一旦到了某个极限之后,就不会再有什么提升了。就好比人的讲话速度,就算是练习得再快,每个人也总有自己的极限。
十六字以下的魔法咒文,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值得我练习第二遍的。所以这一个时辰过后,我稍作休息,便继续往下翻页。
魔法咒文的字母数没有什么上限,有的咒文甚至繁琐至几千字,几万字。
像那样复杂的咒文,吟唱便需要动辄几个钟头,是过去军团对决的时候用来焚城的大法术,我根本用不到。
一般来说,咒文越多的魔法威力越大,当然也有例外。某些强大的魔法,明明足以媲美那些数千字的大魔法,却能够用短短十几个字母的咒文施展出来。
字母越多,魔法符号之间的组合也就越多。我把目光瞥向了下一个咒语。
[火焰链]
flaka japutation mosnolater
二十五个字符的魔法。
我瞥了一眼上面描述的威力,登时苦笑着摇了摇头。
书上记载,这个魔法的效果,是在双手之间召唤一道纯以火焰构成的锁链。可以当单鞭使,也可以在双手之间拉直,作尾火棍用。
在屋里,可不敢施展这样大杀伤力的魔法,万一控制不当,恐怕就把旅馆烧了。
我摇了摇头,看向下一个魔法。
在我静心读书的时候,帘子的另一边,莉雅也在捧着一本书。
只是书页已经许久未曾翻过去一页了。
她痴痴地盯着帘子,看着那被灯光映照在帘子上的身影,以及那时不时亮起的魔法光辉。
感受到逐渐地变得磅礴起来的魔力,她情不自禁地把手放在了帘子上。
她很清楚,我没有按照传统的,一步一个脚印的方法,把每一个咒文都重复地练习成百上千遍。
对此,她不过微微一笑。
“天才自有天才的练法。”她轻声地自言自语,用几乎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一夜之间尽观十五字一下的咒文,这是当初她所做的事情。她的老师听闻莉雅的所作所为,登时震怒,厉声训斥莉雅这样做会导致“根基不稳”,“若不打实基础,日后再无可能成为肆位魔术师”云云。不过莉雅依旧是我行我素。
当时她的爷爷,斯坦利因老爷子得知了此事,只是微微一笑,说了两句话。
“勤能补拙。”
“能补个球!”
此后这句话被莉雅奉为圭臬。有天赋的人学习之快,是那些没有天赋的人所无法想象的。天才的学习方法,也是平庸的人所无法想象的。
莉雅没有重复任何一个魔法咒文,并不是因为她懒惰。
相反,她比任何人都勤勉,因为她的家族里没有任何一个人像她一样,自从认字开始便一直泡在图书馆里。
只是因为,她根本不需要重复。
一遍就能够记牢的东西,何必重复多遍?
不需要重复。
这就是一个天才的强悍之处。
而她,无疑就是这样的天才。
爱因斯坦读书的速度取决于他翻书的速度。只要看完了一遍的内容,便会过目不忘。这在正常人眼里,无疑是天方夜谭,甚至有人会认为这是对伟人的神化。
但是,只有那些真正地把速读二字发挥到极致的人,才能够理解那种畅快淋漓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