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姜杉将骗人鬼的灵异发挥到了极致,他欺骗,不,他强行让王勃丧失了身体的控制权。
如果不是因为男子的体内还有着鬼瘤的灵异,他甚至可以直接让他的身体活生生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这就是骗人鬼的恐怖之处。在高志强手中,它只是骗人鬼,欺骗自己,欺骗别人。
在杨间和黄子雅手中,它只是一个项链,可以随时修复身体,略微影响现实的项链。
可是在姜杉对其完美驾驭后,骗人鬼的灵异将彻底得以展现。
它的能力确实是欺骗,但是骗天,骗地,骗人骗鬼,如果骗到了极致,那么假的东西还会是假的吗?
正因如此,姜杉现在完全可以凭空造物,一言一行改变现实。
唯一的缺点就是骗人鬼的恐怖等级并不高,它所能影响的事物终究是有所极限。
这一次姜杉取鬼,不同于杨间在大昌市时,为张丽琴取出体内的鬼婴。
按照杨间当时的构思,他需要先用鬼域的力量虚化张丽琴的身体。
因为厉鬼受到的影响肯定是不一样,纵然是鬼婴和张丽琴已经融合了,只要是两者存在差异,他就可以直接区分出来。
然后再通过附着了鬼影的手臂抓住鬼婴,在不伤及任何内脏的情况之下,就能取出鬼婴。
而对于王勃这类丧失了人性的驭鬼者,姜杉可不会对他这般照顾。
随着鬼域笼罩,骗人鬼控制,以及先前数十次的人体研究,让他轻车熟路地便在王勃的体内找到了鬼瘤所在的位置。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响起。
只见和十几分钟如出一辙的“尸块”再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暗红的血块被猩红的鬼字衬托的颇有几分恐怖的美丽。
当鬼字开始压制,原本还在不断嚎叫的男子瞬间便没了声响。
确定王勃已经死亡后,姜杉再次朝着他的尸体挥了挥手,就仿佛驱赶身旁的蚊虫一般。
然而一下秒,
只见男人那还在喷涌着鲜血的尸体,以及地上的血迹眨眼间便消失不见。
“又是这种手段,他究竟驾驭了一只什么厉鬼?居然可以这么随意的影响现实?”
“压制其体内的厉鬼就可以杀死不死者吗真是一群难缠的家伙。”
“姜杉说这只鬼很适合在场的某一位负责人,会是谁呢?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
随着王勃的死亡,关于不死者和王察灵的会议内容也随之结束了。
在场的众人此刻更加关注的是姜杉的实力和鬼瘤究竟会被谁所驾驭。
对于姜杉可以帮助驭鬼者驾驭厉鬼的消息,早在分部会议召开的时候,就已经传开了。
作为第一个因为姜杉而驾驭厉鬼的周登,也因为那一次而收获了不少的关注。
那么这一次的幸运儿会是谁呢?
“陈义,这只鬼很适合你,所以你的想法是?”
当姜杉的声音响起,众人那期待已久的目光瞬间便汇聚在了陈义的身上。
不论是考虑总部和大京市还需要有顶级驭鬼者坐镇;还是因为陈义的品行和能力都很符合要求;亦或是他在这次大京市之乱中确实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对于这只偶然所得,而且非常适配的厉鬼,姜杉是不介意浪费一些时间,帮助其驾驭第二只鬼。
此时的陈义因为当初在鬼宅遭遇鬼画,所以自身状态已经濒临复苏的极限了。
他全身的皮肤略显松弛,宛如老旧的破布一般,上面斑斑点点,黑一块,青一块。
乍一看很像是瘀伤,又像是腐烂留下的痕迹,但是更多的却是那永远没有办法褪去的尸斑。
这是鬼皮厉鬼复苏的征兆。
长则一个星期,短则四五天。
陈义已经所有预感,用不了多久他的身体就会被鬼皮所彻底取代,最后意识消失,沦为一只厉鬼。
原本他是打算在会议结束后单独去找姜杉寻求帮助的,但是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性子火爆的他顿时有些难以适从。
“真没想到,老子居然有一天这么渴望活着。”
陈义心中一时间有些感慨,毕竟没有谁真的愿意死,活着和繁衍才是生物基因里的本能。
直到身旁闻忠提醒,他才终于回过神来,随后快步走向会议讲台。
“我给你两个选择,正好也给在场的众人科普一下,灵异的本质的对抗,是碰撞,之所以驾驭第二只鬼的概率很低,是因为灵异的不对等。”
“鬼瘤顾名思义,它的杀人方式就是如同癌症一般,随着复苏它会逐渐侵蚀你的身体,最后将全身的血肉替代,而鬼皮的特性正好可以与其形成对抗,而且这两只鬼的恐怖等级相差不大,所以它非常适合你。”
当陈义上台的下一秒,姜杉缓缓说道。
如今的他几乎没有了厉鬼复苏的风险,而且除去上个时代的驭鬼者,他几乎已经是新一代驭鬼者眼中无法逾越的大山。
而他知道,如果想要国内局势长期稳定,单靠驾驭了一只鬼,两只鬼的驭鬼者是很难做到的。
姜杉不想像原著中的杨间一般,一旦国内出现了难以解决且危害严重的灵异事件,就需要他顶上去。
依旧是老调重谈。
他姜杉只想尽其所能,驾驭厉鬼成神,最后尝试找到回家的路。
他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太多的情感,他不愿意做人们的救世主,他也不想将命葬送在某件不知名的灵异事件中。
鬼湖;
白水镇中那具可以构建一个灵异世界的干尸;
鬼荷过去,血鬼现在,以及那只关于未来的厉鬼。
还有那藏在灵异之地,有着民国驭鬼者传承的“杀猪场”;可以将厉鬼纹在身上的纹身馆;民国时期驭鬼者留下的秘密和手段。
这些可以令自己成神的灵异就摆在姜杉的面前,他没有理由为了不相干的人而拼命。
而想要安稳的探究这些灵异,就需要国内灵异圈局势的问题。
这就是他累死累活,成立分部,保下大京市的原因所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