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04章 进狱系大师(2 / 2)君子以懿文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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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脸色铁青的法吏哼声道:“你要翻供?”

诬陷者此时已经哭得脱力了,但还是坚持道:“我认罪,王二贪念李三家财,伙同我诬陷李三。”“哼,希望你说的是真的,别又再次翻供了,要是口无遮拦,反复无常,我定要让你尝尝法鞭的厉害。”

听到法鞭,众人都感觉背部隐隐作痛。

法鞭,是法吏的武器,每个法吏有司法府配备的三件武器,法簿、法笔、法鞭。

法簿由竹板制成,用特殊的方法,防止仿制,而每本法簿都有编号留存,是法吏记录证据和犯人言论的东西,只要下笔,不可更改,若是有更改的痕迹,法吏会被处以重罪。

法笔是配合法簿的,是白国专研院,为了方便书写,研制出来的毛笔,用的是兼毫多种兽毛以不同比例参合而成,其质刚硬,下笔如刀。

法鞭是惩罚所用,用皮革鞣制而成,其长度有近两米,若有人扰乱法堂,或者言辞轻佻,藐视法官,会被处以鞭刑,略施惩戒,而有些罪名不大的惩罚,或特殊的惩罚也会用法鞭来执行。

若是有人在街上扰乱秩序,或打架斗殴,或饮酒过度,或随地大小便,乱丢垃圾等等,会被在街上众目睽睽之下,褪去上衣,来上一鞭。若是个惯犯,就会叠加罪行,就不信叠加不到劳刑。

这位法吏就是审理,雇工王二揭发雇主李三逃税漏税一案的主审法官,王二是李三店铺的掌柜,两人还有亲戚关系,李三见王二家境贫寒,就招收他作为自己的掌柜。

按理说李三自有账簿,查一查账簿就好了,但是王二却说这人与东家李三有一笔私下的交易,没有记录在账簿之上,而这人也承认了自己与李三交易过,又拿出了李三家售卖的商品。

其实这商品是王二偷偷拿给他的。

如此一来,有交易行为,却没有记上账簿,存在漏税行为,按照白国律法,是要处以抄没所有家产的重罪,而白国律法还规定,只要有人检举偷税漏税行为属实,可以将查处的罪犯的三分之一奖励给检举人。

于是李三就被入狱了。

原本案件证据链齐全,就要宣判了,法吏自己也在法簿上写下了结案,如今作证的人翻供,自己可是要被牵连的,至少一个调查不深,轻易结案,险成冤案的工作评语是逃不掉了。

随着法吏的阴沉问话,作伪证的也认罪了,只好重新升堂了。

由于这案件还没有结案,所以所有的有关人员都被牢狱收押,既是保护,也是监视,作为主要人员,李三,王二,和这位伪证人都被分开关押。

而刚才打人的这位,是因为愤愤不平李三被冤枉,主动去法堂上证明李三不会漏税,但是因为是局外人,所说的对于李三根本没有用,着急之下竟然打了王二几下,被法吏判处扰乱法堂秩序,监禁三天。

法吏和一旁的一位小吏,带着伪证人出去了,只留下一位小吏。

跟随法吏同进同出的那位是监御史,只要是他身着官服站在一旁,法吏的所言所行都将被司御史府记录在案。

而留下的这位小吏,是负责牢狱的狱吏,他听说这人是被一个异族人劝说后,认罪的,十分感兴趣,便跟着来看看。

“您就是法兰大师吧!”

狱吏略显恭敬的问道。

法兰起身行礼“南无阿弥陀佛!”

狱吏有些感慨道:“以言断案,以语勘破人心,我只在学府中的大儒、大贤、大家那里见过,像您这样的大师居然是细作,那就说明派出您的国家一定是失了心智吧。

还请您将经过告诉与我,我好去替您寻解除牢狱之法。”

法兰没有丝毫不耐烦,重新说道:“贫僧是从天竺而来的佛门僧侣,受邀前来为大汉皇帝讲解经文,如今前来朝歌,是为了求见白王冕下。”

狱吏点头道:“可有人与您同行?”

法兰坦言道:“来时与太傅长史白河一道,只不过中途贫僧自行下车,故而没有身份凭证。”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一两个时辰前。”

狱吏点了点头,对身后的那个狱卒道:“你去城门处,寻来张司马,就说我说的,请他查询城门录,有无一名叫白河的贵人入城。”

狱卒听了法兰的经文,早就对其十分尊敬,只是系于职责,不好出手搭救,便去找了自己的上司,将这件事上报了。

没过多久,负责管理朝歌西门进出查验的军官张姓司马,亲自随着狱卒来到这处临时牢狱。

只见狱吏正与法兰隔着监栏对坐,狱吏愁眉苦恼,但是却十分专注的在听法兰不断地说着什么。

张司马咳嗽一声,他身后的狱卒也上前提醒。等到法兰闭口不语,狱吏这才回过神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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